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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定点药店为何难享“医保蛋糕”
http://www.100md.com 2007年2月14日 《中国中医药报》 第2685期
     北京美兰德信息咨询公司选择北京市20家医保定点药店,专门进行了一项调查。结果显示,这20家医保药店月收处方126张,平均每家6张;处方总价值1.4万元,平均每家700元。而这20家药店月均营业额75.9万元,医保处方价值在其中所占比例不足千分之一。(2月7日《北京日报》)

    医保处方价值占营业额的比例不足千分之一,药店从“医保定点”资格中所获得的收益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如果扣除药店为申请和保持医保资格所支付的成本,这种收益甚至可能是个负数。因为“医保定点”徒有虚名,而没有享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一些医保定点药店只得逐渐减少医保药品种类,使医保药品沦为医保定点药店的“配角”。那么,为什么医保定点药店难以享受到“医保蛋糕”呢?

    一是医院为患者持方外购药品设置障碍。在医药不分的经营体制下,医保定点药店就是医院的竞争对手,医生利用掌控的处方权,阻止患者持方外购药品,已经是医院普遍存在的“潜规则”。医生从自身利益出发,为避免“走方”,或者故意把字迹写得很潦草,让外人看不懂;或者使用代码,让患者拿出去也买不到药;再者就是在处方中加一些药店基本不经营的冷门药品及输液、针剂类药品,让患者在药店内一时难以配齐。有了购药障碍,一些患者到药店“外购”的积极性自然受挫。

    二是一些习惯做法在“作祟”。从医保的实施角度来说,药店与医院相比是绝对的弱者,一些习惯做法有利于医院,却不利于药店的医保。比如,由于目前医院仍是药品销售的主渠道,为保证医院的利益,部分制药企业的部分医保药品只供给医院,不供给药店。再比如,一些单位出于某种考虑,仍然沿袭旧做法,在医保资格分配上搞“垄断”,要求员工只能在定点医院买药。这些做法无疑限制了药店医保资格作用的发挥。

    三是患者对可持方外购药品的规定不清楚或抱无所谓态度。按照规定,参保患者在就医时,有权要求医生为其开具专门的外出购药处方,然后自己持方到医保定点药店购药。但是,美兰德信息咨询公司调查发现,只有4%的参保人员知道自己享有这一权利,高达96%的人对此规定基本不清楚。还有一些人虽然办了医保,但自觉身体状况良好,每年的医药花费很少能达到医保规定的报销底线,买药时很少考虑能不能报销,自然也就对去医保定点药店购药持无所谓的态度。

    据了解,在医保定点药店接收的处方中,多数是治疗慢性病的药品和普通常用药,两者的比例分别占36.4%和53.6%,重大疾病用药只占7.8%。显然,医保定点药店不能充分享受到“医保蛋糕”,这样既限制了医保资格作用的真正发挥,也降低了参保人员福利权的享受度。要改变这种状况,让医保药品不再只是医保定点药店的“配角”,只有靠深化医疗制度改革,医保定点药店才能与医疗机构站在同一个起跑线上开展竞争。, 百拇医药(张铁鹰 山东省龙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