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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374984
骨科护理中常见的护患纠纷与防范对策
http://www.100md.com 《西南军医》 2007年第1期
骨科护理;护患纠纷;对策,,骨科护理;护患纠纷;对策,1护理纠纷的原因,2防范措施
     【关键词】 骨科护理;护患纠纷;对策

    随着医疗卫生法规逐步完善与加强,特别是医疗行为举证责任倒置的实施,对护理管理、护理执业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加强护士的法律观念、增强护士的自我保护意识,规范护士的行为,提高护理质量、正视护理纠纷及潜在的法律问题,给医院带来了新的研究课题和思索,本文针对骨科病人护理过程中常见的护理纠纷及防范策略进行探讨。

     1 护理纠纷的原因

    1.1 法律观念淡漠,制度执行不严 部分护士的法律观念淡薄,未做到依法执业,如未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医嘱执行制度等,凭印象做事导致打错针、发错药,乱执行口头医嘱、超越护士权限私自给药,如患者疼痛,未报告医生而私自给止痛剂,未做好交接班导致漏执行、多执行医嘱。未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导致院内感染或交叉感染,出现突发事情或紧急事件未及时上报处理而出现的一切不良后果,如发生纠纷护士要负法律责任。

    1.2 未做好病人的入院评估及入院介绍 首诊护士未对病人讲解住院规则及注意事项,如一位老年性有股骨颈骨折患者在入院前已出现骶尾部褥疮,于入院后护士未认真评估病人的皮肤情况,住院后仍未及时发现及采取相应的治疗护理措施,导致褥疮加重而影响愈合。再如小腿外伤患者入院时已出现骨筋膜室综合征,下肢肿胀明显,护理记录中未详细记录入院时情况,这些均为可能发生的医疗纠纷埋下隐患。在实施举证倒置的程序中导致院方证据不足 [1] ,如未向患者做入院介绍,病人不知如何保管自己的贵重物品而被盗,或病区内有人吸烟、点火,导致氧气爆炸而出现纠纷,护士是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1.3 护士语言不当,未做好病人告知义务 护士与患者的沟通少,解释工作不到位,具体表现为护理人员对病人不尊重、不关心、讲话生硬、随便、不负责任、注意事项交代不清,造成病人及家属极端不满而引发纠纷。如颈椎骨骨折患者未告知患者颈部颈围外固定制动的目的,未严密观察呼吸情况,胸、腰椎骨折患者未告知绝对平卧硬板床的重要性,患者自行下床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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