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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377557
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66例的护理
http://www.100md.com 《中国煤炭工业医学杂志》 2006年第11期
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先兆子痫;护理,,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先兆子痫;护理,1临床资料,2护理,3结果,4讨论,5参考文献
     关键词 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先兆子痫;护理

    摘要 目的 探讨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的临床处理和护理。方法 回顾分析近5年我科诊治的66例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病例。结果 正规产检组24例,均表现为先兆子痫,无子痫发生,其中1例肝功能异常,经治疗,于孕35周米索前列醇引产;新生儿27例(4例双胎),体重均>1 500g,均存活。非正规产检组42例中,新生儿体重<1 500g 5例,围生期死亡4例,体重1 500~2 500g的新生儿14例,围生期死亡5例,体重>2 500g新生儿23例,均存活。二组比较正规产检组与非正规产检组新生儿的病死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 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是产科特有的常见病之一,严重威胁母婴生命安全,了解其特点,密切观察病情、积极治疗和周密的护理对改善预后十分必要。

    妊娠高血压综合征(PIH)主要病理改变为全身小动脉痉挛,临床表现主要为高血压、蛋白尿、水肿,严重者可出现头痛、头晕、视物模糊、胸闷等先兆子痫自觉症状,甚至可发生抽搐致子痫,是孕产妇及围生儿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严重威胁母婴生命安全[1]。本院近5年来收治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66例,现将临床观察及护理体会总结如下。

     1 临床资料

    1.1 一般资料 2000年1月—2005年6月我院收治的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患者共66例, 均依据乐杰主编的《妇产科学》诊断标准,结合辅助检查结果确诊。其中经产妇18例,初产妇48例;年龄20~38岁。入院后详细询问孕史,产检及治疗情况。以建立孕卡并于孕32周前产检≥5次为正规产检组,共24例。其中有职业在岗的18例,无业者6例(6/24);妊娠后产检<5次者列为非正规产检组,共42例。其中有职业在岗的6例,无业者36例(36/42)。

    1.2 治疗 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患者入院后均给予硫酸镁解痉、硝苯地平及酚妥拉明等降压、镇静、合理扩容及利尿等对症治疗,并根据病情与相关科室协同治疗。孕龄<37周者给予促胎肺成熟治疗,根据病情、治疗情况及宫颈成熟度选择分娩方式,产后仍给予严密观察及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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