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信息荟萃
编号:11426144
收“红包”违反什么规定
http://www.100md.com 2007年3月5日 《医药经济报》 2007.03.05
     【案例】

    某医生因所在医院工资低、待遇差,医院领导下达“经济任务”重和“上有老、下有少”等原因,家庭经济十分困难。为缓解家庭经济困难,他时刻想着“创收”。不久前的一天晚上,他在医院值班时,遇上一位临床症状十分严重、但病情却非常轻的患者。患者苦苦哀求他救自己一命。某医生见四下无人,机会难得,即声称患者“病情危重!如不及时抢救随时有死亡的可能!”并声称自己“近日为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几乎无心看病”云云。患者及其家属会意,随即奉上“红包”一个,内装有人民币3000元。某医生见目的达到,即为患者作了“技术高超”的治疗,使患者满意而归。事后患者从他人和其它医院医生口中得知,自己所患疾病其实并不严重,只需打支止痛针和口服消炎药即可痊愈,故对某医院顿生怨气,并把某医生告到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某医生因此而受到行政处罚。

    【知识点】

    医生向患者索取“红包”的行为是不符合《社会主义社会医患关系的道德规范》的。《社会主义社会医患关系的道德规范》要求医务人尤其是医生在进行诊疗活动时要“举止端庄,文明礼貌”、“尊重患者,一视同仁”、“言语谨慎,保守秘密”、“廉洁奉公,尽职尽责”和“钻研技术,精益求精”。其中“廉洁奉公”常与不牟私利紧密相连,是指医生不以医疗手段谋取个人私利的美德,这是所有医务人员都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虽然在现实中存在个别医生收取患者的“红包”和药商“回扣”的现象,但这毕竟不是主流);“尽职尽责”主要是指医疗行业不同于其它一般行业,因为它直接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危,涉及到千家万户的悲欢离合,故医务人员尤其是医生应处处为患者着想,在工作中严肃认真,一丝不苟,不放过一个可疑的症状,不错过任何有利时机,同时也应敢于承担必要的风险。本例医生之举纯属谎报病情、趁病打劫,违反了《社会主义社会医患关系的道德规范》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有关条款,受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实属咎由自取。, 百拇医药(魏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