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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械整治应严把“三关”
http://www.100md.com 2007年3月7日 《医药经济报》 2007.03.07
     目前,我国医疗器械市场领域仍然存在一些不合法的商业行为,笔者认为,要加强对医疗器械的管控,监管部门就应当从审批入市、销售、宣传环节严把“三关”,强化监督,保障老百姓用“械”安全。

    针对医疗器械市场存在的问题,当前政府部门应从审批、销售、宣传等各环节入手,加大对医疗器械市场的整顿力度。

    第一,严把入市审批的“源头关”。与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相比,我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市场准入标准相对较低,并且没有总量限制。因此,严把“源头关”至关重要,应尽快统一入市标准,提高市场准入门槛,严格审批责任制,防止权力过度集中。医疗器械企业或者产品经过审批,进入市场后,监管部门应加强日常检查,对不合格产品及时“召回”,同时配合违法医疗器械监测和公布制度,加大违法或者不合格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者的法律责任。

    第二,严把医疗器械的“销售关”。医院是医疗器械最主要的使用者,但目前医院虽都设立了专门的医疗器械机构,但实际上医疗器械采购则是由医院各处室“自用自买”,这就给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和医生间的商业贿赂提供了机会。为避免医生和医疗器械业务员的直接接触,可尝试采取由医院统一采购的方式,并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进行。

    第三,严把医疗器械的“宣传关”。巨大的利润空间和媒体强烈的“广告依赖症”及生存压力导致了医疗器械虚假广告的泛滥。同时,广告审批权的多头管理局面也导致了医疗器械广告的混乱。因此,急需抓紧构建起统一的医药广告管理机制。

    在严格医疗器械企业和产品的审批入市,规范其销售宣传,统一医院医疗器械采购和提高医院医疗器械维护保存能力的同时,强化对医疗器械上述各环节的监督,加快建立医疗器械综合监督体系也势在必行。

    政府监管部门应建立企业信息数据库,医疗企业登记网上“户口”,包括企业成立、变更、注(吊)销、年检的情况,曾受过的处罚情况及管理部门掌握的涉及产品安全的情况等,并将对企业的医疗器械日常监督管理纳入诚信考核档案,区分等级。针对不同等级的企业,可建立企业信用激励机制和不良信用公示制度。对于诚信企业可开辟“绿色通道”,在年检、日常检查项目及企业变更等方面给予“优惠”;对于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向社会公开曝光,使企业接受社会监督。

    医疗器械企业应当积极培育和加强行业自律,自觉依法规范自身的生产、销售行为,形成积极向上的竞争氛围,使行业自律成为政府监管的有力补充,最终促进行业的成熟发展。

    消费者作为医疗器械的最终使用者,享有选择权和知情权,对医疗器械的质量也最有发言权。因此,医院决定采用医疗器械为患者治疗时,应向患者提供两个以上同类器械供患者选择,并提供该医疗器械的来源证明、合格证明、生产厂家、公认的效果等相关信息,以保障消费者者顺利行使选择权和知情权,强化消费者对医疗器械市场的监督。

    此外,要健全不良医疗器械报告制度和投诉举报制度,在政府监管者、生产者、销售者、患者和社会公众之间建立起畅通的监管网络。, http://www.100md.com(闫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