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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之间是不是消费关系
http://www.100md.com 2007年3月8日 《当代健康报》 2007.03.08
     本报记者 晨露

    新闻背景

    2月28日,北京市卫生局表示,今年将在全北京的医务行业中开展一项“诚信微笑,优质服务”活动,就是说,医务人员在和患者见面的时候要先问候,告别的时候要说一声“谢谢您”。相关负责人解释说,长期以来,患者习惯把去医院看病叫“求医”,一个“求”字,表现出了医患之间关系的不对等。而“诚信微笑,优质服务”活动就是要在北京的20万医护工作者中弘扬爱心、耐心、细心、责任心,倡导他们尊重生命、感谢患者。看完病后对患者说一声“谢谢”看似简单客气,其实是想表达“感谢患者信任”的意思。

    对此,《河南商报》说,对医院来说,患者就是顾客,医务人员赚的是患者的钱,对患者,按理说应该抱有感谢的心态。因此,医生对病人说“谢谢”大有深意,是服务本位的回归,也是对患者价值的正视。而《江南都市报》则认为,说“谢谢”只是教医生基本礼貌!医务行业要靠下命令来让医生说“谢谢”,可见医患关系除了经济纠葛外,在精神上已经恶化到了什么地步。医生对患者“谢谢”的众多各异的看法中,最主要的还是医患之间到底是个什么关系?是市场经济下单纯的的消费关系,还是另有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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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观 点

    社会学家:别让高科技“屏蔽”交流

    由于大量使用物理、化学的诊断设备,医院出现唯技术主义倾向,医生在诊断时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这些设备所提供的检测资料。医患之间出现了“第三者”——机器,疏远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一定程度上使得原本以人—人对话为主的医疗逐渐被人机对话所取代。对此,南京医科大学医政学院卢建华教授指出,各种器械设备导致的医源性疾病的增加、医疗事故的增多,这反倒让人对“武装到牙齿”的医学产生比任何时候都不满的情绪。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人口学院姜向群教授解析,医疗活动中过分强调仪器设备的使用,使医患关系呈现物化趋势,“屏蔽”了医患双方情感与思想的交流。只是简单的“谢谢”恐怕并不能根本改善医患关系,只有根本的改变这种唯技术主义倾向,才能真正做到医患沟通。越来越多的疾病由社会、心理和环境因素综合引起,而高科技诊疗仪器只能反映病人生理情况,加之医患关系淡漠,医务人员无法把握病人社会心理方面的致病因素,往往习惯性利用生理数据来衡量和判断一切疾病,难以提高确诊率,反过来导致医患关系更加疏远和紧张。眼下最关键的是切实提升医护人员的道德水平,要让医务人员克服医疗行为“物化”的副作用,坚持以病人为中心,而不是以疾病为中心,在服务上由简到繁、由廉到贵。正确选择诊治方案,“能用B超的就不必用CT去解决”,充分考虑跟病人在语言上、心理上的人文交流,为谋求和谐信任的医患关系构建良好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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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专家:医患关系不能一概而论

    专家学者们对医患之间法律关系的性质可说是争论纷纷、莫衷一是,有人认为医患关系是行政法律关系;有人认为医患之间是医疗服务合同关系;有人认为医患关系中患者是花钱买健康而且处于弱者地位,医患关系是消费关系。新东方律师事务所纪红律师认为,这几种说法都有失偏颇,医患关系有狭义和广义之分,广义的医患关系指的是医务人员(包括参与医疗活动的医院全体职工)在从事医疗事业中和患者(包括其代理人、近亲属以及利害关系)之间的关系,而这里的医疗包括医疗诊治,医疗科研和教学、医疗后勤管理等;狭义的医患关系仅指医生在为患者提供诊治技术和知识而建立的关系。医患法律关系不能一概而论,应根据医疗工作的不同含义作具体的界定。

    医务人员:医患是同一战壕里的战友

    山东省立医院副院长秦成勇强调,患者和医生的关系不是对立的矛盾,二者如果比作同一战壕里的战友,可能更恰如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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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特别强调不能把单纯的医患关系和医疗关系理解为消费关系。在患者和医生与疾病共同做斗争的时候,医生和病人是同心同德的,所面临的是疾病,疾病的载体是病人,医生治疗要通过载体达到目的。而目前这方面的认识亟待提高。就像一位老教授讲的过去的医患关系,他们搞运动创伤的,原来运动员进医院看病的时候,不用签字就做手术,对医生充分信任,很少有医疗纠纷。可以这么讲,运动医学的发展是建立在运动员血与奉献的基础上的。医学的发展同样不单纯是医生和医务工作者一厢情愿所完成的。以往讲军功章里有我的一半也有你的一半,医疗发展有医生的贡献,也有患者的贡献,把这两者统一起来,医患关系就更好协调,更好地促进医疗事业的发展。

    声 音

    刘先生(法律援助热线负责人):我认为随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医患关系被确立为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关系是不可避免的必然结果。医疗给患者提供的是医疗服务,医患关系理应按照市场规律来操作。市场经济本身是法治经济,医患关系理应按照法律关系来确定。“救死扶伤”只是个道德标准,约束力太弱。用本不应该适用道德规范的东西硬去约束本应该用法律规范约束的领域,结果很难理顺其中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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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章红(36岁,市民):医生与导购员虽然职业不同,但他们应该向商业好好学一学,学习他们尊重人,体贴人,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的作法和作风。医院应加强对医生职业道德的要求,严要求才能树形象。

    王炜(全国人大代表):医患关系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要解决好这一问题,首先要提高医生的服务质量、职业道德和责任心,要以病人为中心。对患者来讲,要提高法律意识,不要动不动就到医院去闹。另外,很多矛盾其实是因为患者不了解引起的,所以要争取提高患者的医学知识,但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陈鑫(全国人大代表):在国外,医务人员是非常受尊重的,在中国,医患双方似乎是对立的,这是错误的,不能把医患双方对立起来,医患应该是融为一体的。医患之间要建立融洽的朋友式的关系,医务人员有义务把疾病的发展、转归、预后告诉患者,如果能让患者或患者家属清清楚楚地了解这些,搞好医患关系应该不是问题。总之,医生要尽可能地提供令患者满意的服务,患者也要理解医学的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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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峻(全国政协委员):医疗上有很多不确定的因素,治疗方法也是有不确定性的。同样一种药,不同的人吃了可能会有完全不同的效果。作为病人及其家属,应该对此有一种理性的认识:并不是出了钱,病就一定能治好。如果患者不理解,医生就会有顾虑,比如外科医生,如果一个手术的风险超过50%,他就不一定会去做。这样,最终受到影响的还是病人。另一方面,对于医生来说,还是应该提倡救死扶伤的精神,要有白求恩精神,只要有1%的可能性就要做100%的努力。最重要的是医患双方要沟通,尤其是医生和病人之间更要直接进行沟通。

    (医生和病人在疾病面前应该是一条战壕里的战友,医患双方应该联合起来。自古医生就是受人尊敬的职业,这种尊敬来自于医生的悬壶济世、救死扶伤。可不知道是不是市场化的结果,如今去医院,医生的面孔、医生的手术刀、医生的医术都已刻上市场化的痕迹。倒不是责怪之意,市场化并非不好,只是要看如何理解,如果只享受市场化带来的利益,而无视市场化的责任毕竟医生的天职是救人于病弱之中,而医生个体的水平又非齐刷刷,所以在法规中明确医患关系即消费关系是必须的,但绝非全部。),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