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信息荟萃 > 正文
编号:11425365
政协委员提议设立“全国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日”
     本报讯 全国政协委员、中山大学管理学院教授毛蕴诗3月10日在提案中建议,将每年的3月13日设立为“全国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日”。

    有调查数据显示,我国约有78.6%的家庭存有备用药品,其中30%~40%的药品超过有效期3年以上,82.8%的家庭没有定期清理药品的习惯。服用过期药品,轻则无效、延误病情,重则导致各种中毒现象。而更有不法分子专门收购过期药品,重新包装之后流入市场,后果更加严重。因此,设立“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日”将有助于消费者提高警惕,同时也有利于净化市场。

    (陈国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