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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419075
完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
http://www.100md.com 2007年3月24日 《中国医药报》 2007.03.24
     ●提要:

    随着《药品管理法》的修订实施及相关法规规章的陆续出台,我国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已经初步形成。但是,在执法实践中,仍存在法律法规的一些条款设定太原则,操作性不强,法律、法规与规章之间不能相互衔接和协调,相对滞后,甚至存在立法空白等问题。本文作者经过调查和思考,探讨了现行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及规章中存在的不足,并提出一些完善的意见。

    随着《药品管理法》的修订实施,相关法规规章陆续出台,我国的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初步形成。但是,笔者认为,现行的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及规章在立法、执法两方面仍需要加以完善和规范。

    ■药品管理法律法规中存在的问题

    药品管理的立法宗旨应当更加明确和全面。《药品管理法》总则第一条是关于立法宗旨的规定。笔者认为这其中的内容不仅应有用药安全的要求,还应涉及用药有效。若药品安全而不能有效,则不仅造成浪费且导致延误医治。所以建议在“保障人体用药安全”后加上“有效”一词。

    同一违法事项处罚标准应当统一。《药品管理法》第八十条规定,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或者医疗机构从无《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购进药品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并处违法购进药品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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