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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实施使整形行业良性发展
http://www.100md.com 2007年3月26日 信息时报
     据悉,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卫生部联合公布的《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定,医疗机构发布的广告内容仅限“八大内容”: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医疗机构地址、所有制形式、医疗机构类别、诊疗科目、床位数、接诊时间、联系电话。该政策的出台背景,是去年所有违法广告案件中,每8个违法广告中就有一个是医疗广告。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指出,一部分民办整形机构在广告上的投入超过营业额的50%,个别更是不惜以暂时的亏本为代价,疯狂大做广告,为了吸引消费者眼球在宣传内容上加入不真实的东西,有些甚至是非医疗机构进行医疗美容方面的宣传。在利益的驱使下,这些短期行为破坏了整个医疗行业的诚信。

    尽管“八大内容”的限制可能减少了因为看到令人心动的广告词而冲动整形的消费者,导致不少整形机构的生意额下降。但众多业内人士都表示,《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范了医疗广告市场秩序,遏制了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滋生和蔓延,对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有着长远的影响。

    广州美莱美容医院院长熊明根认为,新办法实施后,一些虚假、夸大、误导的整形广告有望减少,市场信息得到净化,他表示,新广告法的受益者不仅是消费者,有规模有实力有诚信的大医院也由此迎来了公平竞争和良性发展的纯净天空,从而促使整个行业往规范诚信健康的方向发展。,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