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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加强禽类屠宰加工业管理
http://www.100md.com 2007年3月27日 《中国医药报》 2007.03.27
     为什么关系到群众日常饮食安全的鸭禽屠宰业会存在如此大的隐患?笔者认为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首先,该行业的业主大都是下岗工人或农村进城的务工人员,加工点数量多、规模小、季节性强、流动性大,监管起来非常困难;其次,该行业目前尚缺乏明确的管理标准,而且涉及商务、工商、卫生、环保、公安等多个部门,缺少明确的主管部门、管理办法和职能部门间的协调,因此监管起来有一定难度;第三,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差,认为多年来一直食用“沥青鸭”“松香鸭”,身体还是好好的,没出什么问题。

    综合以上分析,笔者认为有关部门应该从三个方面加强对禽类加工屠宰点的管理:

    一要加强宣传,提高经营户和消费者对“松香鸭”等禽类肉制品危害性的认识。向他们讲清道理,提出要求,使其主动放弃使用工业松香、沥青等为禽类脱毛的方式加工肉食品;对各禽类加工业主进行造册登记,并下发禁止使用工业松香、沥青通知;积极向广大经营户宣传和推广使用符合标准的松香甘油酯或拔毛机;通过在媒体上发布广告的方式,向公众宣传“松香鸭”、“沥青鸭”的危害,让消费者自觉抵制这种食品。

    二要加强检查,加大执法力度。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要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工商、农业等部门进行专项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当场没收正在使用的工业松香、沥青等脱毛原料及加工成品,并将其销毁;对屡教不改的经营户进行立案查处,并取消其经营资格。

    三要明确责任,实行辖区负责制。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要监督有关部门对辖区内所有经营加工家禽类肉制品户进行集中管理,实行区域负责制;对履行职责不利的监管人员,要追究其责任。

    (久平 雍立信 蒋楠), http://www.100md.com(久平;雍立信;蒋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