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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一废渣盐贩卖者被判刑
http://www.100md.com 2007年3月27日 《中国医药报》 2007.03.27
     本报湖南讯 日前,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该区羊角乡河皮村村民白长生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84000元,违法所得16800元上缴国库。

    根据判决书,2004年至2006年10月,村民白长生发现用废渣盐冒充食盐“利润很丰厚”,于是在未取得食盐批发、零售许可证情况下,白某廉价购进大批废渣盐,然后通过烘干、除杂的方式进行简单加工后,再用废弃的蛇皮袋、面粉袋、食盐袋包装等进行简单包装,假冒加碘盐或普通食盐上市销售。案发时,益阳市盐务管理局当场依法扣押白某假冒加碘食盐或普通食盐20.3吨。

    经有关部门查实,截至案发之日,白某已经销售此类盐品26.2吨,非法获利16800元。

    (柳君),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