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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接新农合,别忘了药店
http://www.100md.com 2007年3月28日 《医药经济报》 2007.03.28
     现在农村有一个奇怪的现象,每到节日,特别是春节,到医院看病的人就会明显增多。导致此现象的一个主要原因是,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但在外打工的农民,平时得了病不敢去看,因为在城里看了病,回到村里无法报销,只能等到春节回家后才就医。

    令人高兴的是,这一现象已经引起政府的重视。据人民网报道,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近日表示,为给进城务工人员提供更便利的公共卫生服务,今年将把农民工参与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城市就医保障制度相衔接,实现农民工在城市看病、回农村报销。

    显然,只要“新农合”与城市医保制度实现了对接,进城务工的农民就可以有病及时医,不用再害怕“小病拖成大病”了。但现在的问题是,在着手进行对接时,有关部门只考虑了医疗机构,却把药店遗忘了。比如,河南某县通过与北京一些医疗机构的合作,实现了当地在京务工人员“城市就医、返乡报销”,但如果在北京的药店里买了药,返乡后却无法报销。

    实际上,由于药店的价格优势和打工者的低收入现状,大多数外来务工人员在遇到普通疾病时,首选是到药店买药,并通过咨询驻店药师,获得必要的治疗和用药知识。而药店日益完善的药学服务也基本可以满足他们的用药需求。如果在制定“返乡报销”的有关规定时,只考虑医疗机构,而遗忘了药店,一是给外来务工人员及时、方便治疗制造了障碍,二是容易导致外来务工人员治疗成本的上升。这样一来,就有可能使外出打工者参加“新农合”的积极性下降。

    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说,今年“中央财政安排补助资金101亿元”,“积极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将把“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80%以上的县(市、区)”。完成报告中提出的目标,实现“新农合”与城市医保制度对接当然重要,可这种对接在制度设计时,要考虑到外来务工者的用药习惯,不然的话,可能会留下遗憾。在外来务工者总体处于经济弱势的情况下,让其视病情自由选择购药场所,是对其利益的尊重,况且这样的制度在设计时并无什么技术上的困难。, http://www.100md.com(张铁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