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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保新政策给慢性重病患者减负
http://www.100md.com 2007年4月6日 新华网
 







南京医保新政策给慢性重病患者减负

     4月2日,一位市民在展示“无医保居民专用医疗证”。当日,帮助无医保居民就医的“关注百姓健康”工程在哈尔滨市道里区正式启动。从4月2日起,长期居住在道里区的低保户、残疾户、孤老户等,经社区认定后,由医院发专用医疗证,到指定医院看病时,医院将从发生费用总额中减免25%,并免去挂号费等费用。新华社记者高增双摄

    新华网南京4月6日电(记者朱旭东)记者从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5月1日起,南京市开始调整门诊慢性病、门诊特定项目两类特殊医保人员的医保报销政策,提高其保障水平。

    据了解,南京市目前医保覆盖人群已超过178万人。根据现有的政策,参保人员发生的门诊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报销。考虑到一些慢性病需长期门诊治疗、医药费用较高,参保患者负担较重,南京市对13种门诊慢性病参保患者实行限额补助。即根据不同病种,参保人员每年可按相关比例获得2000元到1万元的补助。据统计,南京市门诊慢性病患者中约有参保人员26万人。

    南京市新出台的《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在对原来13类24个病种实行门诊限额补助的基础上,又新增强直性脊柱炎、硬皮病/系统性硬化症等12个门诊慢性病病种。这些病种发病率较低,疾病损害严重,治疗周期长或反复发作,长期门诊治疗个人负担重。新政策还规定,参保的恶性肿瘤病人,在享受原来待遇的基础上,对延续治疗期结束后仍需进行专项检查治疗的,每年再给予一定补助,使其继续享受门诊用药、治疗和检查的补助待遇。 北京:医保人员社区就医,可多报医药费 上海:不分公办民办,大学生医保全覆盖,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