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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基层药监部门 如何防治商业贿赂
http://www.100md.com 2007年4月14日 56(总第3364期)
     医药流通领域的购销贿赂问题一直是商业贿赂的顽疾,它不仅严重扰乱了正常的药品市场经济秩序,而且使假劣药品有可乘之机,给人民群众的健康造成危害。治理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与纠正医药行业不正之风,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降低虚高药品价格,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密切相关。因此,我们一定要深刻理解其重要性和紧迫性。作为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局如何把握和做好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要正确处理治理与监管的关系。要深刻学习和领会国家局、省局关于治理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有关精神,明确监管部门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中的职责,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局、省局的决策和部署上来;要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制定切合实际的工作计划、工作措施。同时,要把服从服务于经济发展和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为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处理好治理工作与药品监管工作的关系。

    二要充分认识商业贿赂的表现形式。商业贿赂的表现形式五花八门,必须充分认识,才能有效杜绝。这些形式包括1.名目繁多的高额回扣给付方式,即经营者为了获取优于其他经营者的竞争地位以推销药品,采取假借“付款奖”、“销售总量奖”、“商业返利”、“信息费”、“劳务费”、“宣传费”、“会务费”、“赞助费”、“仓储费”等名义,账外暗中给付对方单位或个人财物;2.名曰附赠样品,实为实物贿赂,即有的药品经营者打着附赠样品的幌子,行实物贿赂之实,采用赠送礼物、报销各种费用或提供国内外各种名义的旅游、考察等方式行贿;3.折扣、让利方式,即有些药品经营者给付的“折让”、“现金折扣”等销售奖励,大多没有依法如实记载,收受方收取“折让”奖励款也不开发票,大多进入单位小金库。

    三要加强监管队伍自身建设。基层局要从自身做起,针对目前管理上的薄弱环节和漏洞,深化改革,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完善内控机制,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规范行政审批程序,实行政务公开,建立健全科学、公正、透明的工作机制,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加强对行政执法案件的审核,逐步建立防治商业贿赂的有效机制,使行政权力运行更加廉洁高效。

    四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治理商业贿赂,基层局要始终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当地纪检监察、检察、工商、审计等机关和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建立情况通报、案件协查、移送等相关制度,形成上下左右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五要建立防治的长效机制。要结合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将商业贿赂行为纳入涉药企业诚信考核体系。要加强企业诚信建设,划分企业信用等级,并按照其信用等级,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对采取不正当交易行为获取商业机会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建立“黑名单”,将其不良行为记录在其诚信档案中,必要时要实行企业(人员)退出机制。

    (吴名),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