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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孕期用药的几点原则
http://www.100md.com 《中华现代妇产科学杂志》 2006年第11期
孕期,1用药必须把母儿作为统一体加以考虑,2孕期可用可不用的药尽量不用,3尽量避免在妊娠早期行药物治疗,4用药必须有明确指征,并要选择对胎儿无害的药物,5用药应严格掌握用药剂量以及持续时间,6要谨慎使用可引起子宫收缩的药物,7要权衡利弊,在妊娠期决不滥用抗菌药,8孕期用药一
     随着社会的进步,带来的与进步不符的畸形儿的发生率越来越高,这与孕妇的年龄偏大、环境污染、竞争压力过大以及孕期用药等有关。药物可透过胎盘屏障直接作用于胎儿,也可通过母体生理间接作用,孕期用药不当可对胚胎损害,包括流产、致畸、生长发育迟缓以及视听缺陷、行为异常等,而干扰胎儿发育,致畸又与药物的剂量、用药时间以及胎盘的通透性有关。下面就笔者就孕妇用药问题提出几点应用原则。

     1 用药必须把母儿作为统一体加以考虑

    药物对孕妇和胎儿均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为保证孕妇和胎儿的安全性,原则上要求孕妇应避免使用任何药物。但当有危及孕妇健康或生命的疾病时,则应于充分权衡利弊后使用,用药时应根据病情随时调整剂量,及时停药,必要时进行血药浓度监测。

     2 孕期可用可不用的药尽量不用

    孕妇用药直接关系到下一代的身心健康。在胎儿发育过程的不同阶段,其器官功能尚不完善,如用药不当,就会产生不良影响,在19世纪50年代末,妊娠早期服用沙利度胺(反应停)后发生近万例海豹畸胎,引起世界范围对药物致畸作用的重视,妇女在妊娠期即使是维生素类药物也不宜大量使用,以免对胎儿产生不良影响,例如,孕期大量服用维生素A会导致胎儿的骨骼异常或先天性白内障;又如过量的维生素D可导致胎儿的智力障碍和主动脉狭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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