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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条件的地方宜加速执业药师制度建设
http://www.100md.com 2007年5月2日 《医药经济报》 2007.05.02
     从今年3月1日起,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零售药店强制推行执业药师制度:城区新开办的零售药店,不管是否销售处方药,必须配备至少一名执业药师,其中营业面积超过15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零售药店,还应配备不少于2名执业药师。

    从我国目前总体上执业药师相对缺乏的实际出发,当初在制定《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流通管理暂行规定》时,对零售药店是否配备执业药师没有“一刀切”,只是“缓冲性”地规定“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的零售药店必须配备驻店执业药师或药师以上药学技术人员”。这一规定在鼓励和促进零售药店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负面效应,比如,执业药师报考者的积极性受到影响、执业药师的从业优势受到“屏蔽”等等。

    有统计资料显示,从2004年起,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人数和实际参考人数连年出现下降态势。更令人忧虑的是,已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者,很多人的从业优势得不到承认,从业资格得不到尊重,处境非常尴尬。出现这样的局面,原因很简单,录用执业药师的成本大于普通药师,既然从业药师、普通药师都可以使用,那么企业为了减少经营成本,自然会倾向于舍弃执业药师,所以,“执业药师明显干不过普通药师”的现象比比皆是。以武汉市为例,目前该市零售药店虽均配有驻店药师或其他相关药学人员,但其中执业药师所占比例不到15%,大量执业药师被人为“闲置”,造成执业药师资源的严重浪费。不仅如此,即使在企业内部,由于报考执业药师“多余”,不支持员工报考执业药师的行为也就越来越普遍。执业药师的优越性在就业时无从体现,且报考执业药师又得付出精力和经济上的代价,报考者的积极性自然会受到打击。

    尽管存在这些问题,但由于我国各地经济和社会状况的差异,执业药师制度发展上的不平衡,关于零售药店“配备驻店执业药师或药师以上药学技术人员”的“缓冲性”规定一时仍然难以取消。不过,这样的规定继续存在与各地根据各自的实际,助推执业药师制度发展并不矛盾,也就是说,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强制实施执业药师上岗规定,率先完善执业药师制度。因为随着药品零售行业的发展,执业药师人数逐年增多,尽管总体上执业药师人数还不足,但在局部有条件的地方,执业药师已基本能满足零售药店对执业药师的需求,有的地方执业药师甚至呈现出“饱和”态势。可以说,在这些地方,强制推行执业药师制度的条件已经成熟。以武汉市为例,目前该市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者近2000人,而且其数量还以每年近200人的速度增加。每年药学专业大专以上的毕业生有400多人,加上零售药店现有近4000名药学技术人员,社会潜在的执业药师资源相当丰富。让这样的地方在强制推行执业药师制度先行一步,既能加速执业药师制度的建立,为其他地方作出示范,又能鼓励更多的人为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而努力。, http://www.100md.com(张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