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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当好“守护神”
http://www.100md.com 2007年5月14日 69(总第3377期)
     驻店药师身担为顾客用药把关的职责,所以其与医生、护士一样,都是生命的“守护神”。但要当得起“守护神”这一称号,笔者认为,驻店药师必须在以下三个方面狠下工夫。

    高度敬业。有的驻店药师认为,自己既然是药店聘用的雇员,就要一切与店经理保持一致;有的驻店药师为了保住“饭碗”,惟经理马首是瞻,一切为药店提高经济效益服务。结果,对消费者所持的不合理处方不纠正,对患者的不科学用药“睁一眼闭一眼”。这样的药师忘记了自己的职责,缺乏敬业精神,不可能成为消费者健康的“守护神”。驻店药师要时刻保持职业使命感,将消费者的生命健康看得高于一切,只有这样才能对得起“守护神”的称号。

    业务过硬。取得了执业药师资格不等于完全胜任岗位要求,拥有了职称不等于业务能力随之提高。一个药师能满足消费者的安全用药需求,能将“问题处方”挡于药店大门外,除了责任心,还要精通业务。要做到这一点,没有捷径可走,只有不满足于已经掌握的知识,不断学习。业务上松松垮垮,每天除了照方抓药外别无所求的人,是绝不可能当好生命“守护神”的。

    紧跟临床。驻店药师与医院里的药师相比,有一个天然的劣势,那就是与临床的距离远,对临床信息的掌握稍缓。紧跟临床不仅能让驻店药师及时捕捉用药信息,而且能够及时更新药学知识,提高服务水平。在工作中,一些驻店药师已经意识到了这一问题,并自觉地努力向临床靠拢,弥补自己的不足。比如,有的驻店药师通过为消费者建立“药历”,了解消费者的用药效果;有的与医院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定期参与医生、护士的查房和回访等等。

    药学发展日新月异,患者用药千差万别。一个驻店药师要当好“守护神”,就得时刻追踪临床前沿,不断为自己“充电”,如此才能为消费者服务好,把好用药关。

    (龚常),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