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信息荟萃 > 正文
编号:11449245
云南省卫生厅发布预警:禁止食用织纹螺
http://www.100md.com 2007年5月19日 新华网
     新华网昆明5月18日专电(记者 蔡祥荣) 日前,云南省卫生厅发布2007年第二次食品安全预警公告,告示市民不要食用织纹螺。

    据云南省卫生厅介绍,织纹螺主要来自浙江、福建、广东等沿海省份,其外形特征表现为尾部较尖,螺体细长,长度约1厘米,宽度约0.5厘米。织纹螺引起食物中毒的主要毒素是神经毒素,食用后可引起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等中毒症状,潜伏期最短为5分钟,最长为4个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