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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群众用上安全价廉的药品——三部门联手加强基本用药定点生产、使用和价格管理
http://www.100md.com 2007年6月9日 《中国医药报》 2007.06.09
     本报北京讯 定点生产的城市社区和农村基本用药要确保生产质量,实行统一价格。医疗机构应优先采购和使用这些药品。这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发改委、卫生部等三部门日前对加强城市社区和农村基本用药定点生产、使用和价格管理提出的要求。

    通知指出,定点生产城市社区和农村基本用药的企业要按照《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的要求,本着简化包装、方便使用和降低成本的原则,积极做好定点生产基本用药工作。要严格按照GMP的各项规定,确保药品生产质量。定点生产的城市社区和农村基本用药实行统一价格。价格主管部门在适当放宽生产企业销售利润率的前提下,对定点生产城市社区和农村基本用药单独制定价格。城市社区和农村医疗机构应优先采购和使用定点生产的城市社区和农村基本用药。定点生产的城市社区和农村基本用药不实行集中采购,直接入围候选品种目录,供医疗机构采购。

    通知要求,药品监管部门要做好定点生产城市社区和农村基本用药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的质量监督工作,确保定点生产药品的安全有效。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定点生产药品的价格监督管理。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好保障定点生产城市社区和农村基本用药的采购和使用管理工作,确保定点生产城市社区和农村基本用药工作健康稳步地开展。

    (国讯),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