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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医闹”不是建设“平安医院”的全部
http://www.100md.com 2007年6月12日 《中国医药报》 2007.06.12
     据新华社讯 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日前说:“打击医闹不是建设‘平安医院’的全部。‘平安医院’的建设主体是医疗机构。医疗机构首先要加强内部管理,从医疗服务到医院管理到治安管理,要给患者提供一个安全、正常的医疗秩序和医疗环境。”

    不久前,卫生部等7部委决定在全国卫生系统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福建省武夷山市一家医疗机构在活动中聘请警察任综治副院长,引起媒体和社会的广泛关注。一些媒体报道认为,创建“平安医院”主要是借助警察处理医患纠纷。

    毛群安说,打击极少数人利用闹事的方式谋求个人利益的“医闹”行为是卫生系统一直以来的态度,“平安医院”建设则要求打击得更为严厉。但医患纠纷包括医疗事故的处理,国家都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医疗机构作为医疗服务活动的主体,有责任、有义务畅通群众在医疗服务活动中的诉求,并且通过正常的渠道来处理。

    毛群安指出,“平安医院”创建活动“着力点”在于建立减少和有效化解医疗纠纷机制,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危害医务人员、患者人身财产安全和破坏医疗秩序的行为等方面。

    他同时强调,“平安医院”建设中医疗机构是主体,首先要求医疗机构加强内部管理。但医院是一个公共场所,人员成分复杂,仅仅依靠医疗机构内部人员维持正常秩序,目前来看很难达到要求,需要有关部门给予大力的支持和配合。福建省聘请警务人员指导医疗机构开展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这是地方工作的经验,也是“平安医院”创建活动中的一条重要措施。“因为维护医院的正常秩序,不仅仅是医院的事,还关系到群众正常的看病就医问题。”他说。,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