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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名处方会不会引发费用高涨
http://www.100md.com 2007年6月14日 《当代健康报》 2007.06.14
     熊先军

    近期议论较多的是用通用名开处方问题。医生开处方用通用名是国际惯例,这并不是什么新鲜事。理论上讲,大夫开药主要解决的什么要能够治什么病,至于是那个药厂生产的什么品牌的药,这不是需要大夫判断,也不是他们的职责。

    长期以来,中国大夫之所以开处方用商品名,这是由于以药养医等政策的使然,也是大夫固定工资下,大夫谋求补偿的一种途径。现在用行政的方式突然截断这种补偿途径,可能是一个好事,但是否能降低药品费用,可就不得而知。

    我赞成处方使用通用名,这对于医疗保险也有好处,至少,能够和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直接对接,因为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一直使用通用名但原来医院处方使用商品名,医疗保险机构不得不花大力气搞药品通用名与商品名对应的技术问题,以保证患者用药后能够支付。医院开通用名处方,医疗保险就省了力气,减少了管理成本。

    但在以往的工作中我的感觉是,处方开通用名的问题,不是个简单的技术问题,其中也有经济问题,不是一纸行政命令就能够解决的。从技术上说,通用名界定就比较难。一个完整的通用名,至少由酸基+主要药物名+盐基+剂型构成,有的还有用药途径的前后缀,有的还加溶媒名称,有的还有亚型的标示。还有的药品是多种药品的混合物。这让大夫如何开?至少,要同时有个指导原则吧。从经济上来说,是否就可以切断大夫与具体药企的联系呢?不会的,药企的攻关向来是从院长、药剂科到大夫的全套服务,药企照样可以根据销售量给大夫回扣。

    最令人费解的规定,是规定一个通用名下只能有两种商品名进入医院。真不知道做这样的规定是出于什么目的。但问题有三:

    一是人为设置门槛,一个通用名下的各种商品厂家必然要花大力气争取获得入门证,这是需要成本的。二是技术上无法操作。就像前面提到的如何界定通用名的问题,那么,是什么级别下的通用名下有两种药品可以进入,如,是庆大霉素、还是硫酸庆大霉素、盐酸庆大霉素?三是最有可能也最坏的结果是,多数医疗机构在决定选择两种药品的时候,就只会选择一个原研药品和一个可以给医院价差较大的仿制药品。以药养医的存在,医疗机构必然这样选择。结果是什么?可想而知,药品费用大幅上涨。同时,更令人担心的事,是什么样的仿制药品能够让厂家可以给医院高的价格差,零售价格已经被定价控制住了,高的价差只能来源于降低药品的成本,这其中不能排除企业降低药品质量的可能。

    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如果有效也是好的,没有效果也算不错,但就怕把事情越办越糟,反市场经济的行为大多如此。,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