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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综合险仍欠“东风”
http://www.100md.com 2007年6月15日 《医药经济报》 2007.06.15
     原计划于去年底出台的国内首个“严重药品不良反应综合保险”(下称综合险)在推迟近半年之后,至今仍未露面。

    6月10日,负责综合险项目开发的刘小姐向记者透露,原先操作该险种的上海平安保险公司已经退出,而其本人与同事已离开平安保险,正在寻觅新的保险公司操作该险种。

    寻找“新东家”

    “目前综合险的条款已基本确定,初步方案已上报保监会审批。只要找到新的保险公司就可以出台,我们正在努力。”刘小姐告诉记者。

    就在截稿前,一直在推动综合险出台的上海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常务副主任杜文民偕同刘小姐,刚刚与美国友邦保险几个项目开发经理进行了第一次洽谈。“友邦保险对综合险项目很感兴趣,他们在国外有医疗方面的保险经验,其中一个叫生命保险的险种中,就有一个产品责任保险,与我们所推的综合险类似。我们接下来还会继续谈。”杜文民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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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综合险将采取企业购买、患者受赔的方式,由企业支付药品销售额2%。左右的保险金,在药品使用过程中若发生严重不良反应,则由保险公司支付一定额度的赔偿金。综合险所涉及的严重不良反应包括药品使用后死亡、致残、影响身体机理功能等。一旦通过审批,综合险将首先在上海进行试点。

    刘小姐曾就职于平安保险公司,并从去年上半年开始负责综合险的具体筹划和开发事宜。但由于种种原因,平安保险内部对综合险并未形成一致的开发意向,一直没有推进,导致该险种的出台搁浅。

    5月初,见平安保险对综合险项目仍没有最新的举措,刘小姐与同事带着项目一起离开了平安保险,为这个新险种寻找新东家。

    而平安保险公司有关人士则表示,事实上当初平安保险方面只是考虑过要开发这一险种,并没有实际介入过,公司内部也查不到产品开发的记录,因此并不存在退出一说。

    企业观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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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目前国内尚缺乏药品不良反应相关赔偿机制,导致发生严重药品不良反应后,患者无法获得相关的赔偿,而医院和药厂也会遭受社会舆论等方面的压力,给各方造成严重的损失。

    在此前提之下,推动综合险的出台有着不同寻常的意义,未尝不是填补上述空白的一项积极尝试。“对于患者,发生严重不良反应可以得到相关的赔偿;对于企业,这不仅是社会责任的一种体现,也会对其市场推广带来正面效应,如商业公司会对产品更有信心,医院招标会给企业和产品加分,出现严重不良反应也有所保障。”步长集团上海公司总经理郑智翔如是认为。

    在国外,也有一些成功的经验可供借鉴。例如德国,在出现了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之后,由药品生产者提供的基金来赔偿,该赔偿基金的其中一种来源就是药企投保后保险公司的赔偿。

    但是,亦有业内人士向本报记者指出,作为一个纯粹的商业保险,开发综合险仍然具有相当程度的商业动机,保险公司要做多项评估,在考虑社会效益的同时,不可避免要考虑经济效益。在制药企业普遍不景气的背景下,该险种推出之后的市场前景不可预测,不排除再次出现因无保险公司介入而继续搁浅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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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一方面,综合险出台之后,企业会不会掏钱购买也是一大关键。“药品销售额的2%。其实是一个不算高的费用率,对多数企业来说,购买保险不会对其成本造成大的影响。关键在于,目前药厂还是会担心,我的药去保了,会不会让消费者认为我这个药容易出问题?这和药厂自己的药品出了不良反应不主动上报的顾虑是一样的。”上述业内人士指出。

    上海一家制药企业的负责人则认为,目前很多药品不良反应是在几个药物同时使用时发生的,从鉴定角度上说,很难评定到底是由哪个药物引起的,因此也很难确定到底应该由哪个企业去赔偿。“这样对个别购买保险的企业是不公平的。所以,出来之后企业会不会购买还需观察。”该人士说。

    杜文民告诉记者,由于保险公司尚未确定,因此,对药企推广综合险的工作还没有启动。“首先要让企业了解,有这样一个险种诞生对于企业来说是件好事,但让他们接受还需要一个过程。” 杜文民坦陈。, http://www.100md.com(钟可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