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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溪实施质量安全责任“联保制”
http://www.100md.com 2007年6月19日 《中国医药报》 2007.06.19
     本报讯 日前,福建省松溪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在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建设过程中,不断创新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机制,对辖区内的农产品生产、副食品流通、畜禽屠宰等产业实施龙头生产经营企业食品质量安全责任“联保制”。

    一是要求该县百家农产品生产龙头企业与近万家农户签订了农产品种植技术、农药农肥、加工收购等内容的产销质量协议书,将龙头企业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二是要求“千乡万村市场工程”流通网建设中的3家副食品物流配送企业与全县101个行政村“农家店”签订副食品质量安全购销协议书,将配送企业作为副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三是要求“城区畜类定点屠宰场”、“城区集贸市场禽类屠宰场”两家畜禽屠宰企业与全县220多个畜禽肉食品定点经营户签订肉类产品质量安全供销协议,将畜禽屠宰场作为畜禽肉类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

    (金希平),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