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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来信 做医生必须要会看病
http://www.100md.com 2007年6月21日 《中国医学论坛报》 2007年第23期
     读了《医生应该是多彩的》一文。笔者基本赞同作者的观点,即医生应该各有所长。但作者把医生给病人看病和科研、带教、写论文等不同长处完全对等起来,似乎只要有其中一种“长处”就行了,无需有所侧重。对此笔者不敢苟同。

    掩卷沉思,笔者认为,医生,顾名思义就是医治生命、救死扶伤的人。故精于(至少“会”)看病,不能视为医生的长处,而应是“医生”的最基本条件。试想,如果一位医生不精于(或不会)看病,那他还能称为“医生”吗?如果医生不会看病,那么,即使他再善于搞科研,再善于带学生,再善于总结写作,再善于与病人沟通,也不合格,这样的“多彩”显然不行。因为,病人找医生是希望医生解除自己身体上的痛苦,而不是找他搞科研、教学生、作总结和沟通的;从科室管理的角度来说,医生也同样不能丢掉看病这个根本而只去发展其他长处。因为在科室中,不可能由一人专职搞科研,一人专职带教学生,一人专职搞总结,一人专职与病人沟通,而只留一人专职给病人看病。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一个科室乃至一家医院还有效率可言吗?况且,搞科研、教学生、做总结相对轻松,给病人看病则非常辛苦,风险也较大,这样分工,恐怕既不公平,也难和谐吧!

    为此,笔者认为,医生应该把精于看病作为优先发展的目标,在此基础上,再锻炼自己,提高搞科研、带教、总结或沟通等能力,这样才可能成为有特点的医生。只有这样的医生群体才可能“多彩”,才会让病人放心。,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