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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认识 把握内涵
http://www.100md.com 2007年6月21日 《中国医药报》 2007.06.21
     采访中,记者在为药品驻厂监督员不畏困难、勇挑重担的精神所感动,为药品驻厂监督员制度建设取得的初步成效而欣喜的同时,也有一点遗憾:到目前为止,仍然有部分药品驻厂监督员没有正确把握药品驻厂监督员制度的内涵,片面地认为药品驻厂监督员制度就是往企业派驻一个“人”,而这个“人”又是“万能”的,要包揽一切,因而背上了沉重的思想包袱。一方面在心理上患得患失,害怕企业出了事自己成了“替罪羊”;另一方面在工作中束手束脚,只照葫芦画瓢,不敢主动开展工作。

    关于药品驻厂监督员制度,国家局早就有明确的说明。在2007年国家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上,国家局就明确指出药品驻厂监督员是一项制度,而不是指一个人。此后,国家局还多次就这一问题进行说明。同时,国家局还强调,建立药品驻厂监督员制度的目的是探讨新的监管手段,探索建立新的监管机制。因此,在试点阶段,不能规定太多,将药品驻厂监督员制度定得太死。此外,国家局也多次明确指出,药品驻厂监督员不包揽企业责任,企业始终是药品质量第一责任人。

    国家局之所以如此做,原因有二:一是明确药品安全责任,特别明确企业是药品质量第一责任人,从而为药品驻厂监督员减除思想压力,使其轻装上阵;二是明确药品驻厂监督员制度的内涵以及建立这一制度的目的,为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和药品驻厂监督员破除认识障碍,从而促使其大胆工作,勇于探索,积累经验,为最终建立健全药品驻厂监督员制度提供有益的借鉴。

    只要明白了这两点,我们就可以抓住“制度”这个关键词。而只要抓住了这个关键词,我们就能“放下包袱,开动机器”。

    事实上,一些药品监管部门和药品驻厂监督员抓住“制度”这个关键词做文章,“放下包袱,开动机器”,积极探索的成功经验已经为我们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如江西省派驻博雅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药品驻厂监督员陈海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抓住药品原辅料这条主线,建立“监管信息平台”,通过现代信息技术,对企业生产实行实时动态监管,既降低了监管成本,又提高了监管效能,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制度比监督员本身更重要!因此,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和药品驻厂监督员只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以科学监管理念为指导,把握驻厂监督员制度的内涵,积极探索,就能在这充满挑战和机遇的工作中不断取得新成绩。

    (鲁太光),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