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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局印发《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和审查指南》
http://www.100md.com 2007年6月30日 《中国医药报》 2007.06.30
     本报北京讯为规范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和审查工作,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印发了《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和审查指南》。

    《指南》包含了目的与范围、术语、医疗器械/材料首次生物安全性评价、医疗器械生物安全性重新评价、医疗器械生物安全性审查五个部分。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还明确了《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报告》的出具与审查要点。同时指出,申请涉及生物学评价的产品注册的企业,可提供生物学评价报告(含支持性文件)代替产品注册检验报告中的生物学试验部分,或进行全项生物学试验。国外企业提供的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报告中含有生物学试验报告的,企业应提供生物学试验室所在国的GLP证明。

    (国讯),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