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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药应设复核关
http://www.100md.com 2007年7月2日 《中国医药报》 2007.07.02
     若处方错误,或使用不当,或把过期、变质、发霉、伪劣的药品卖给患者,不仅起不到应有的治疗作用,反而会诱发或加重病情,甚至危及生命。然而,目前尚有为数不少的零售药店和医院药房在售药前并未设立复核关,致使错误用药的事情时有发生。作为一名医生,笔者现举出亲身经历的两件事,望能引起大家的重视!

    笔者曾见过这样一位病人——自己饮用河南老家亲人送来的自制治疗类风湿性关节炎的药酒,两杯下肚即昏倒在地,即送往医院急诊科,被诊断为猝死。当把喝剩的药酒拿到中药房鉴定时,才发现死者亲人从药店购买、用于泡酒的药物是生乌头,而生乌头是一种剧毒药物,非久煎不能破坏其中的乌头碱,这个病人就是饮用药酒导致乌头碱过量中毒的。

    还有一次,医生为一位化脓性扁桃体炎病人开了青霉素和注射用水,用注射用水配制青霉素皮试液。可药房值班人员误把普鲁卡因(局麻药,用前须做皮肤过敏试验)当成注射用水取给病人,幸亏配药护士查对时发现,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由此可见,无论零售药店,还是医院药房,为减少用错药事故的发生,不仅要不断学习提高技能,严格执行药品管理规定,而且要严格复核,把不规范处方、用错药的发生几率降到最低。

    (伏新顺),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