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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2日第5版刊发了孟琳升老师的文章《瓜蒂散与“胸有寒”解析》,耳目一新之后,笔者想谈一下自己的认识,辩驳历代医家注释时的论述有三点不当之处:

    一、对于尤怡、吴坤安等医家的“寒为痰饮”论,作者讲:“且仲景立有《痰饮》专篇,何独以寒字含混概包痰饮?观仲景治痰饮,主张‘温药和之’,涌吐法未其有也。相反地324条却有‘若膈上有寒饮,干呕者,不可吐也,当温之’戒律。”可见作者认为第166条胸中所停之物不能为痰饮,如果为痰饮的话则不能用吐法而应用温化痰饮之法。可是在驳斥“寒为宿食”论时,作者却讲:“而171条所论,则是囊括了痰饮、水浊、宿食甚至毒物等的‘堵塞’,自与其它条文有别。”胸中所停之物又囊括了痰饮,前后矛盾,不知作者作何解释?

    二、作者未曾全面分析第324条,有断章取义之嫌,第324条云:“少阴病,饮食入口则吐,心中温温欲吐,复不能吐,始得之,手足寒,脉弦迟者,此胸中实,不可下也,当吐之;若膈上有寒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