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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馆卫生公示需强化社会监督
http://www.100md.com 2007年7月9日 《家庭医生报》 2007年第28期(总第1117期 2007.07.09)
     近日,卫生部启动餐饮单位卫生监督情况公示制度,北京市海淀区、天津市等10个地区被定为试点区。今后,在海淀区西三旗就餐的市民,将在餐馆门口看到“笑脸”、“无表情”、“苦脸”的公示单,分别表示那里卫生良好、一般、较差。(据6月23日《京华时报》)

    餐饮卫生关乎公众的身心健康。卫生部启动卫生监督情况公示制度,有利于顾客按照公示选择自己放心的餐馆就餐,也可以督促餐馆改进卫生设施、强化卫生管理,从而提升餐饮服务的整体水平。

    但是,制度是一柄双刃剑,制度本身存在大的漏洞,或者使用不当,则制度不仅不能起到应有的积极效用,而且可能引发诸多负面影响。当前餐饮业竞争激烈,经营者总是希望尽可能降低成本以提高利润。卫生管理需要硬件、软件的成本投入,如果一些投机者既不愿意在此方面进行必要的投入,又希望在餐馆门口贴上“笑脸”公示单以博得顾客信任,就必然会想方设法拉拢卫生执法者,弄虚作假,蒙骗公众。

    我们常说,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何况餐饮卫生状况具有很强的隐蔽性,顾客很难在就餐过程中凭直观感觉发现食物的卫生问题,比如一些过期食品经过烹饪技术处理,外表和口感都与正常食品无异,但顾客食用后会对身体造成隐性伤害。如果卫生执法者与餐饮经营者“打成一片、互利互惠”,公示单不能正确反映餐馆卫生情况,那么,卫生公示制度不仅流于形式,反而会败坏社会风气。

    因此,卫生部要把餐饮卫生公示制度落到实处,就要同时配备对卫生执法的监督措施。首先,管理部门要细化餐饮单位卫生等级的评定标准,并广泛公布,让公众知晓。其次,要支持、鼓励社会各方面包括政府相关部门、媒体和公众加强对于卫生执法的监督,一经发现餐饮单位门口所贴公示单与其卫生实际情况不符,则要追查原因,严格惩罚有关责任人。, 百拇医药(彭联联 湖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