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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发展亟需法律保障
http://www.100md.com 2007年7月12日 《当代健康报》 2007.07.12
     本报记者 汤雷

    去年的“取消中医”风波,是不少人始料未及的,给中医药事业带来巨大压力。中医西化、中医理论创新不足、中医药服务能力弱化……存废之争让全社会都认识到中医药发展所面临的挑战,中医药如何发展,成为备受人们关注的话题。

    本报从5月17号推出“关注中医”系列报道以来,不但受到读者的好评,而且也引起了中医药管理部门的关注。济南市中医药管理局局长、济南市中医医院院长马其江认为,目前由于历史、文化等原因,中医药发展遭受到了强大的冲击和严峻的挑战,该怎样看待中医药,怎样研究中医药,中医药该如何发展,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马其江局长对本报的系列报道给予了高度赞赏,他说,中医药发展不仅需要政府的调控,也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和支持。当代健康报采用系列报道的形式对中医药发展中面临的一些问题展开讨论,让人们关注中医药,正确认识中医药,这无疑对进一步弘扬中医文化、传播中医知识、加强大众对中医药的认知和理解,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这组报道选题得当,分析精辟透彻,很好地体现了专业媒体关注大众健康的办报特色。

    谈及济南市中医药管理局在发展中医药方面的举措时,马局长说,按照国家“大力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发展”的方针,中医药管理局也采取了一些措施,比如济南市“名医传承工程”等。但是扶持中医,关键在于需要明确扶持中医的内容,中医在我国的医疗体系中是怎样的角色等问题。因此,扶持中医药还需从实质上为中医医疗、教育和继承发展解决一些普遍存在的关键性问题,使之具有可操作性,这就涉及到中医药立法的问题,让中医的发展真正从政策保护上升为法律保障,让中医药的管理有法可依。

    北京中医药大学教授方廷钰也认为,过去国家和各级政府对中医工作出台过不少政策,但大多较宏观和原则,遇到具体问题时则难以严格把握,甚至存在争议。在西医医疗诊断手段不断发展的今天,中医在其发源地日渐衰落,这虽然与中医本身的治疗手段有关,但也与国家的立法保障有关。中国虽然在宪法中给予中医和西医平等地位,但目前还没有一部专门的中医药法律。方廷钰认为,中医药在立法时应明确中医药的科研主体、研究经费以及中医药临床工作的实施主体。对中医药的发展规划应该“排排队”,把最需要廉价却灵验的中医药的基层,特别是农村,列为发展的首要。

    据悉,国家已将《中医法》的制定列入2007年工作日程,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草拟稿)》起草工作已完成。上海中医药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宋晓亭介绍,我国已制定、形成了一系列保护、扶持和发展中医药的方针政策,为制定中医药法提供了基本内容。中医药条例已于2003年施行,24个省市区制定、发布了中医药地方性法规,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具备了制定中医药法的条件,中医药法出台只是时间问题。,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