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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规范了,药师也不能高枕无忧
http://www.100md.com 2007年7月16日 《中国医药报》 2007.07.16
     自5月1日《处方管理办法》正式实施起,处方的日益规范既使得药店有机会与医院进行处方药市场的争夺,也让驻店药师面临着一些新问题。

    ——编者

    《处方管理办法》实施后,消费者可以更方便地持处方到药店购买相对便宜的药品。这对于药店来说,是个极大的利好消息,有人甚至因此断言药店即将迎来“牛市”。

    目前80%的药品通过医院销售,只有20%通过药店销售,虽然《处方管理办法》的实施不能彻底改变这一现状,但的确仍值得药店为之欢呼。因为,其一,《处方管理办法》规定,医师利用计算机开具、传递普通处方时,应当同时打印出纸质处方,其格式与手写处方一致。如今医院大都是电子处方,不打印出来,处方自然很难从医院流出。办法实施以后,电子处方要打印出来,病人就可以拿着处方货比三家,这对药店的发展极其有利,必然带动药店的销售。其二,《处方管理办法》规定,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无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处方书写必须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过去,一些医疗机构为了限制处方外流,故意书写不清,甚至使用“密码”,让患者和药店无法辨认。这种做法让药店损失不少,今后这种情况不存在了,药店的经营自然更加乐观。

    不过,药店和驻店药师只顾了高兴可不行,面对《处方管理办法》的出台,要做好必要的应对准备,不然很难会有预想的收获。一是药店要根据市场可能出现的变化做出经营调整。要根据自己药店的实际,抓紧研究《处方管理办法》实施后可能出现的市场变化,然后制定相应的经营策略,免得措手不及。二是要着力提升专业水平。现在有的驻店药师的业务能力并不能完全适应岗位的需要。《处方管理办法》实施后,持处方到药店购药的人多了,向药师咨询问题的患者必然也成倍增加,而且咨询的范围会更宽,不仅会咨询用药的问题,而且会咨询与疾病有关的诊断、病理、护理等知识。虽说不能要求驻店药师“百事通”,可如果一些普通的、与药品经营相关的知识,都无法向患者提供,那必然会影响药店的形象,减少药店的客源。三是要努力创新服务方式。持处方购药消费者的增多,还会加剧药店之间的竞争。现在药店的服务方式千篇一律,鲜有新意,消费者容易出现“审美疲劳”。伴随着《处方管理办法》的出台,消费者也要求药店的服务方式创新,药店赢得竞争的最好办法也是创新。谁的服务方式新颖实用,谁就会在竞争中占据主动。

    (张铁鹰),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