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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房托管并非一“托”就灵
http://www.100md.com 2007年7月25日 《现代护理报》 2007.07.25
     医药商业崛起之路漫长

    虽然医药市场需求增长迅速,然而,我国医药行业的利润增长却显得日益苍白无力,医药商业也仅仅扮演着“人微言轻”的“搬运工”角色,医药商企期待复制“苏宁国美”之路,依然困难重重。

    12月3日上午,南京市雨花台区第二轮“药房托管”签字仪式在区政府大楼正式举行,这标志着“药房托管”工作进入一个新的阶段。据悉,年底前南京市卫生系统内156家一、二级医院的药房有望全面实现托管。

    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推进,南京“药房托管”———这一医药分家改革的序曲,由于牵涉到利益的重新分配,自然也就处于矛盾和争议的焦点之中。

    对于这一模式,南京药政管理部门,为解决现实矛盾,认为这是积极的探索,并希望成功推广;医院,多年“以药养医”的既得利益主体,对此提出质疑;医药商企,这一被挤压的中间层,希望借药房托管改变行业地位并“增收”;而渠道竞争者,面对可能到来的激烈竞争,则指出这一模式尚不完善不能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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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接受采访的当事各方和业界专家对此较为一致的看法是:药房托管模式并没有根本性改变医药供销利益链中各方的地位,而医药分家需要政府力量的牵引,因此这一模式推广到全行业仍然路途漫长。

    三甲药房托管“尚在研究”

    南京是全国第一个实行药房托管比较成功的城市。南京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马庆立接受采访时介绍,这一模式从今年年初全面推开以来,目前二甲及二甲以下的156家医院已经有147家的药房实行了托管。其中一级医院的药房托管在上半年就基本完成,34家二甲医院中现在也已经完成25家,剩下的9家二甲医院的药房目前正在招标。

    马庆立表示,政府在今年年初制定的药房托管推广计划进展顺利,到年底完成全部二甲医院药房托管这一目标没有问题。他坦言,“明年我们将向更好的医院推进,打算向三级医院覆盖,但这一计划目前尚在研究,没有时间表。”

    按照当地政府的设想,“药房托管”是将医院药房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所有权仍归医院,而经营权则交由托管的医药商企,利润双方分成,并希望借此制止医生与医药代表的商业贿赂行为,解决药品销售垄断和药价虚高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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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内人士指出,该模式是对医药分家和药品流通改革的尝试,所以在南京一推开便受到了部分医药商企和券商的追捧,但目前还是个案,仅仅局限于南京的二级及二级以下医院。

    国信证券研究员贺平鸽认为,只有当三甲医院也开始推行药房托管,并在全国其他地区复制时,“企业故事”才能演变为“行业故事”。

    业内专家介绍,一般而言,一个地区医药销售额的六成以上是通过三甲医院实现的。像南京地区,医院用药至少有70%在三甲医院。很多社区卫生院和厂矿医院等平均每年药品销售额仅数百万元,而当地像江苏省人民医院等大型三甲医院,一家的药品销售额每年就在5~7亿元。

    另据介绍,南京药房托管的发起部门是南京市纪委等12个部门,主要目的是反商业贿赂。而其他地区是否也会推出相似的模式尚无动向。

    国药股份董秘吕致远坦言,药房托管在南京能够实行,关键是地方政府力量在推动医药分家和医药流通体制改革。他认为,医药分家是趋势,药房托管作为一种过渡和尝试是应当肯定的,但现在能有多大的利润空间很难说,成为行业效仿的对象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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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蛋糕如何切分?

    任何改革都会涉及利益的重新分配。在医疗市场中,蛋糕在不断做大,但切分之手显然没有照顾到医药流通企业。因此,在渠道商和连锁终端话语权日益强势的今天,医药商业企业在产业链中的地位却难以望“苏宁国美”之项背。医药分家,被大多数专家认为是医药商业做强做大的机遇,但在南京试点的“药房托管”这种模式中,医院、医药商业和医药生产商之间的利益分配格局并没有实质性改变。

    业内人士指出,医药流通行业主要有医药调拨(也称批发)、医药纯销(直接对医院销售)和零售(直接针对病患)三种业态模式。而医药销售额80%以上均通过医院实现,因此医院在产业链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南京医药董秘朱蔚介绍,在目前试点药房托管的医院中,公司已经拿到80%以上的托管权。在实际操作中,公司坚持医院的药品经营性收益占比不变、医院药房人员人均收益不变、药品流通监管主体不变,以及药房人员劳动关系和身份不变。药房托管的医院不再参加以前的药品招标采购,改由托管方统一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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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协议,托管的药房医药商业企业每月将药房利润或者销售收入的一部分(36%~40%不等)上缴医院,保证医院收益不受影响。

    目前经营比较好的社会药房,毛利率一般在20~25%,而医院要求40%左右的返点,显然是很高的利润水平。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医院的药品加价率不得超过15%,但在以药养医的生存法则下,医院实际加价率在40%以上甚至高达60%。而这还不包括进入医院的“回扣链”。

    业内人士介绍,在患者购买的药品价格中,出厂价约占30%,另有70%则是中间流通环节和医院加价。

    行业统计数据显示,近年来国内医药商业企业盈利能力逐年下滑。2005年全行业销售总额保持两位数增长,但是利润却同比下降10.55%,行业整体利润率已经下降到0.57%。

    国信证券行业分析师丁丹认为,医药商业的产业地位并没有改变。表面上看,上游厂商的药品进入医院销售必须通过托管的商业企业招标。然而,事实上药房托管之后,处方权仍在医生手中。药房托管带来的变化,只是商业公司拥有了同医院商量用药品种的空间,而不是议价能力,更不是定价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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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药商业获利空间有何改观?

    “对于药房托管这种模式,我们也和北京的医院谈过,好的医院,尤其是三甲医院,根本谈都不愿谈。”国药股份吕致远说,“而一般的医院利润率要求很高,返40%我们算下来是赔本的,所以最后就放弃了。”

    南京医药朱蔚则表示,传统的经营模式肯定不能赚钱。南京医药现在的做法是供应链集成化,通过集中采购、集中配送、集中结算来降低成本优化效率,同时和医院的用药需求紧密对接,减少库存。他介绍,原来药房的库存一般在60天以上,而现在可以降低到15天。原来从药厂到医院,中间有6、7个流通环节,而随着统一采购规模的扩大,医药商企可以增强议价能力,减少流通环节,从而降低成本。

    统计显示,目前我国医药商业的平均流通费用率为12.56%,而美国医药批发商的流通费用率仅为2.9%。因而医药流通的成本控制还有较大空间。

    贺平鸽指出,药房托管可以使医药商业公司的应收账款大为改观。通常医院对商业公司的账款拖欠往往长达半年以上,托管后,现金流就控制在医药商业手中,可以加速资金的周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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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蔚介绍,公司应收账款的回款周期一般在30天~60天。

    丁丹认为,商业企业除了在规模和份额方面寻求做大外,还可以通过OEM(委托加工贴牌生产)进行高毛利普药品种置换。她指出,医院药房约有20%的普药不是带金销售(回扣)的,医生对这部分药品更换品种不敏感,而商业公司通过OEM销售给医院可以获得较大的盈利空间。

    药房托管的推动者强调,医院的收益不会受损失,药房托管挤出的只是医院的不当得利和其他流通环节中的加价。

    据南京市卫生局调查,最早一批实行药房托管的南京雨花台中医院,今年1~10月门诊总人次133101人,较2005年同期相比增加了10164人,增加了7.63%。今年1~11月该院业务收入1241万元,同比增加收入94元,增加了8%,其中药品收入662万元,与去年同期持平。(林吉吉),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