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信息荟萃
编号:11476173
“寒”不宜吐 惟“塞”可决——再答刘鹏君
http://www.100md.com 2007年7月30日 《中国中医药报》 第2772期
     《伤寒论》171条所阐发的关键,究竟为“寒”也、“塞”也?业经与刘鹏君再三辩论所获,复加从理论和实践角度分析,更见仲景在本条文中所用“塞”字的正确、确切和其独到的高明之处。

    刘鹏君用相同的内容两次争辩“寒”为“塞”观点(分别见本报2756和2767期),未能把笔者所论观点的核心弄清。把“大青龙汤”证条文中的“风”,也与171条中的“寒”相同。首先,笔者一再强调的171“寒”为“塞”误说,焦点是“胸有寒”。对于其中的“寒”字,应该说必须先把本条经文的“有字处”读懂,然后再读其“无字处”。笔者曾于上世纪70年代即发表《浅谈<伤寒论>学习法的体会》一文(见《浙江中医药》1997.(9)343),即主张学《伤寒论》应“条与条互参”、“篇与篇互参”、“《金匮》与《伤寒》互参”等观点。但前提是必须先把本条读深、读透后,再与其他(包括后世注家文著)有字的和无字的相关内容联系。兹谨就“胸有寒”用瓜蒂散“吐之”这一争鸣要点,再为补叙。

    一、寒证用吐法,理论上说不通
, 百拇医药
    刘鹏君两次辩论中,一致认为171条(刘文称166条)的“寒”字,应与“风”、“邪”等同看待。试想“风”证可用吐法的瓜蒂散吗?至于“邪”,其所涉范围更为广阔,主要者为六淫外邪、内生五邪。《金匮要略·脏腑经络先后病》13条便有“清邪居上,浊邪居下,大邪中表,小邪中里”、“五邪中人”的多种病“邪”。试问,此等“邪”既然与171条的“寒”字相同,也即刘君所说“‘寒’常常是邪气的代名词”,那么《金匮要略》的这类众多的“邪”,是否都可用瓜蒂散来治疗?显然在理论上是站不住脚的。因此171条的“寒”字,确有其特定范围,而决不是如同刘君所谓之“寒”为“邪”字的代名词那么简单。

    再看“胸有寒”用瓜蒂散治疗。仲景关于“胸有寒”可另见者计有:《金匮·肺痿肺痈咳嗽上气病》5条:“肺痿吐涎沫而不咳者,其人不渴,必遗尿,小便数,所以然者,以上虚不能制下故也。此为肺中冷,必眩,多涎唾,甘草干姜汤温之。”经文的“肺中冷”,属于肺痿病的虚寒证,当然也属于“胸有寒”的一部分内容。此类疾病能用瓜蒂散吗?回答是肯定的,不仅不能“吐”之,而且仲景明确告诫当“以温之”。当然,若痰浊壅塞胸膈、闭拒气道,也正是《伤寒论》171条“寒”字解作“塞”字的场合,仲景则特别指出的:“咳逆上气,时时吐浊,但坐不得眠,皂荚丸主之。”显而易见,仲景遵从《内经》之旨,不仅明辨“寒者温之”,而对属于“塞”者,则又因其“高者越之”而才使用吐法。另一处为《金匮·胸痹心痛短气病》9条:“心痛彻背,背痛彻心,乌头赤石脂丸主之。”教科书解本条为:“胸背相互牵引,而且疼痛剧烈,是阴寒痼结所致”,故而不用“吐法”,而当用“乌、附、姜、椒均为大辛大热之品,逐寒止痛作用极强,复佐赤石脂温涩调中。”再问,此类阴寒痼疾,不用温热药物,能用瓜蒂散涌吐吗?此外,仲景所论的痰饮病,一定意义上讲,四饮皆主于水寒,故有“病痰饮者,当以温药和之”的训条。其所继发的热、虚等,皆水寒传化转变而成,总体以寒为主。即使像刘君所说,风、寒、邪等以“寒”为代名词,而这里的水与寒,均可以认为是“邪”,若以刘君的观点,此类疾病能用瓜蒂散吗?其间虽有痰涎壅“塞”、阻于胸膈的该篇27条:“支饮不得息,葶苈大枣泻肺汤主之”,也只用泻法而不用吐法。就仲景书看,171条误传为“寒”字,与理不通,理论上不能成立。而用“塞”字,则是恰如其分。
, 百拇医药
    二、寒证用吐法,实践中行不通

    吐法在临床上的运用,高校二版教材《中医内科学讲义·八法运用》称:“吐法适用于痰涎壅盛,食积胃脘不化,恶心欲吐,或误食毒物尚留胃中等疾病”,“病情严重急迫,必须迅速吐出之实证”。可见这些病况,都是“塞”阻于胃脘以上也即171条所称的“胸”的位置。反过来把“塞”去掉,换之以“寒”,则只能使人理解为“胸有寒邪”。诚然胸有寒邪同样可导致胸胀气促、呼吸不畅,请问设若不是有“塞”而仅属寒证,能用吐法吗?笔者近半个世纪悬壶虽所见“胸有塞”证不多,但所诊却也不少。曾于上世纪70年代见得一人,端午节因大量食入“凉糕”,以致食填上脘,塞阻食道,正如经文所说“病如桂枝证”:头不痛而昏眩胀闷,胸挺仰而呼吸急促,胃脘部扰扰而难以名状。仓促之际,余乃嘱其用手指探喉而取吐,旋即吐出大量黏米粥糊状物,呼吸顿觉畅快,胸胃难受消失,诸疾豁然而除。以后类似痰浊等阻于胸膈者,更见多例。他们所共同表现的特征,统统是“胸(气道、食道、咽喉)有”“塞”的征象,而绝不是“寒”证的象征。自斯余便深信经文171条之“胸有寒”,应是“胸有塞”。因之于1983年5期《浙江中医学院学报》笔者发表《仲景论痞》文稿,首次提出“寒”为“塞”误的观点。

    对于吐法的运用,较早系统论述者当推清代程国彭,在《医学心悟·医门八法·论吐法》即谓:“吐者,治上焦也。胸次之间,咽喉之地,或有痰、食、痈脓,法当吐之”,“夫病在上焦可吐之证,而其人病势危笃,或老弱气衰者,或体质素虚,脉息微弱者,妇人新产着,自吐不止者,诸亡血者,有动气者,四肢厥冷,冷汗自出者,皆不可吐。”其中“胸有寒”的寒证,难免出现四肢厥冷,抑或冷汗自出,显而易见不是可用瓜蒂散的适应症,只有“胸有塞”方较合拍。以汗、吐、下著称张子和,对吐法记有详论。《儒门事亲》即有《汗吐下三法该尽治病诠》、《凡在上者皆可吐式》等篇目。其著名的“自胸以上,大满大实,痰如胶粥,微丸微散,皆儿戏也,非吐病安能出。”用不同言辞,表达“胸有塞”是吐法的根本依据,从而也可佐证“胸有寒”应是“胸有塞”之误观点的正确性。, 百拇医药(孟琳升 包头市杏林中医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