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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孩子正式享受医保最高限额17万元
http://www.100md.com 2007年8月2日 《当代健康报》 2007.08.02
     据新华社 北京市教委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公布了《关于实施本市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具体办法》,新学期起学生和儿童将正式享受医保待遇。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基金累计支付的最高限额为17万元。

    从今年9月1日起,北京市学生和儿童将通过学校、托幼机构办理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年龄在16周岁以下非在校少年儿童和散居婴幼儿,于每年6月1日至8月31日,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办理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大病医疗保险费。享受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和北京市城市居民生活困难补助待遇的人员,可免缴个人应缴纳的大病医疗保险费。享受免收借读费的非北京市城镇户籍学生,可自愿选择参加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