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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改变让我们如此欣慰
http://www.100md.com 2007年8月8日 《医药经济报》 2007.08.08
     为了防止不法分子利用乡村集市销售假劣药品,我局执法人员经常对各乡镇的集市进行检查。有一次我们身着便装在集市上巡查,听到几声带有浓重外地口音的吆喝:“祖传秘方,专治各种腰酸腿疼、体乏无力……”我们急忙走过去,药贩见有顾客上门,急忙招呼道:“二位来看看我的祖传秘方。”我接过一瓶药,仔细查看:瓶里装满黑色的液体,用橡胶塞密封,瓶体无任何标识。这时药贩开始宣传他的“灵丹妙药”:“我这药很灵,哪儿疼就涂哪儿。”于是我问:“你这药是用什么制成的?贵不贵?”药贩说:“我的药是用各种珍贵的中药材加工制成的,才18块钱一瓶,无效退款!”

    我们同时向药贩出示了执法证,药贩有些慌张,忙说“兄弟,我这也是混口饭吃,请兄弟们高抬贵手,饶我一次吧。”我们不为所动,对现场进行了检查,共发现无任何标识的瓶装黑色液体21瓶,宣传单117张。为了方便办公,我们请他到药监局配合调查。来到局里,药贩承认了自己自制制剂出售的违法行为。调查中,我们发现了一个疑点:药贩口口声声称这些药是自己在家里加工好带出来销售的,可是现场发现的药品只有21瓶。药贩从外地来到这里不可能只带这么少的药品,也许他还有一部分药品存放于别处?我们再三追问,可狡猾的药贩却三缄其口。我们决定先采取缓兵之计,然后对他进行跟踪。

    于是我对他说:“你可以走了,以后不要再销售这种自制制剂了。”药贩走出药监局后坐上一辆出租车,我们也暗中跟踪。出租车行驶了大约10多分钟,在一家旅社停下,药贩下车走进旅社。我们也尾随进去,敲开房门,药贩面露惊讶,但是还是配合我们对房间进行了检查。现场发现同样的黑色瓶装液体248瓶,我们再次把药贩请进药监局,作进一步的调查。为了深入了解当事人,我们与当事人所在地居委会进行了联系,证实确有其人,而且居委会的负责人还说:“此人屡次制售‘假药’,屡教不改啊!”同时也了解到药贩的家庭背景和制售自制制剂的原因:此人以前在药店当学徒,对药材的加工比较熟悉,为了生计才自制一些制剂四处销售。这就给我们出了一个难题,如果我们简单地对待这件事,这样的人从我们这里走出去后,还会再去别的地方销售自制制剂,同样会继续危害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必须从根本上让他认识到行为的危害性。

    想到这里,我跟对方聊起了家常,通过交谈了解到药贩其实也不愿意四处销售自制制剂,但除了会炮制中药外,自己什么也不会,家中还有一个孩子需要抚养,没办法只好屡次重犯,而且药贩认为自己制的药水是外用的,不会对人的身体造成什么危害。我详细地向他讲解《药品管理法》中对药品经营的规定,使他认识到这样做是违反国家法律的,并且也逐渐认识到自己制售制剂问题的严重性。

    我们又和药贩居住地的居委会进行了沟通,希望居委会对此人给予帮助。交流中,当事人最终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也表示以后坚决不再干这样的事了。第二天,我们亲自将当事人送上了回家的车,但愿我们的真心能够感动他。

    后来,我们通过当地的居委会了解到往日的药贩已经在居委会的帮助下改行做起了养殖业,听后感到很是欣慰。, 百拇医药(徐大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