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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守儿童”有了“暑期妈妈”——山东省沂南县积极探索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新模式
http://www.100md.com 2007年8月9日 《中国医药报》 2007.08.09
“留守儿童”有了“暑期妈妈”——山东省沂南县积极探索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新模式

     妈妈:

    你好!

    告诉你一个好消息,你再也不用担心我一个人在家里了,现在我有了“暑期妈妈”。她对我可好了,不但每天检查我学习,还给我做好吃的,我现在可幸福了!……

    安静的夜里,灯光下,山东省沂南县大庄镇交良村10岁的小朋友小明正在用幼稚的笔迹,认真地给自己在青岛打工的妈妈李芝兰写着信,幸福地向妈妈打着“小报告”,述说着“暑期妈妈”的好处。

    小明仅仅是全镇五百多幸福地享受“暑期妈妈”照顾的“留守儿童”当中的一个。

    谈起“暑期妈妈”,该项活动的发起人之一李月凤——作为去年年底才成立的大庄镇食品药品监管办公室主任,似乎有说不完的话,“孩子的父母都外出打工去了,留个老人和放暑假的孩子在家里,炎热的夏天里非常容易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所以我们就和镇妇联组织合作,搞了这么一个‘暑期妈妈’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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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沂南县大庄镇经济发展水平较低,靠近青岛的地理优势使得当地的青壮年农民纷纷加入到去青岛打工的队伍中去了。据统计,在大庄镇42个行政村、5万人口当中,外出打工的农民约有四五千人。一些青壮年夫妇外出打工后,年幼的孩子便交给家里的老人照看。在农村较为严峻的食品安全形势下,缺乏食品安全知识的老人和孩子极易发生食品安全事件。

    今年6月底,看到暑假即将来临,大庄镇食品药品监管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更是看在眼里急在心里。

    “为什么不能将农村食品安全工作与农村的妇联工作结合在一起搞?”食品药品监管办公室主任同时负责镇妇联部分工作的李月凤和同事迅速将自己的想法向当地乡镇政府作了汇报,得到了当地政府有关领导的支持。

    大庄镇食品药品监管办公室立即会同镇妇联在全镇组织了“暑期妈妈”活动,制定了“暑期妈妈”标准,并鼓励各村“留守”青壮年妇女积极投身到“暑期妈妈”的活动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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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规定,“暑期妈妈”必须年轻、热心、文化程度较高,具备一定的食品安全知识。于是,一支由三四十岁的青壮年妇女组成的“暑期妈妈”队伍在7月初宣告成立。“由于咱们的食品安全信息员要么是村委主任,要么是村妇女主任,所以组织这样的活动还是比较顺利的。‘留守儿童’大约有四五百,‘暑期妈妈’大约有三百多人。”该镇食品安全办公室的一位负责人介绍说。

    按照“就近原则”,该镇食品药品监管办公室对各行政村的“暑期妈妈”们进行了划片分工,各村根据留守儿童人数进行分组,建立服务档案,每个“暑期妈妈”负责一个组的食品安全工作,每天定时登门巡查,做好“留守儿童”的日常饮食安全监管,搞好信息传递,形成上下贯通的服务网络。

    “都是乡里乡亲的,孩子父母外出打工,我们就在镇食品药品监管办公室和镇妇联的组织下,每天到孩子家里帮助整理卫生,查看食品安全情况,或者干脆把孩子喊到家里来让他们和自己的孩子一起吃;遇到村小卖店向孩子们出售假劣食品时进行劝阻,并向镇食品药品监管办公室报告。”一位“暑期妈妈”这样说,“虽然累点,但是觉得很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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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月凤讲了一件前两天刚刚发生的事情。午饭的时候,大庄镇朱家井子村的“暑期妈妈”去喊7岁的“留守儿童”芳芳到家里吃午饭的时候,却发现孩子与她的爷爷竟然因为误食了变质的西瓜而发生了轻微食物中毒,躺在家里,这位“暑期妈妈”立即招呼邻居将他们送到了镇卫生院。

    一份来自当地卫生院的数据显示,因为“暑期妈妈”的悉心照顾,儿童腹泻的发病率明显比去年同期减少了70%。

    大庄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的“暑期妈妈”活动,得到了沂南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大庄镇政府的高度评价。据悉,近期,沂南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还将在大庄镇召开现场会,向全县推广大庄镇食品药品监管办公室的做法。

    (沂文)

    图为“暑期妈妈”正在向“留守儿童”讲解食品安全知识。

    沂文 摄,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