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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初夜与蜜月
http://www.100md.com 2007年8月9日 《当代健康报》 2007.08.09
     这是性爱的黄金岁月。充满着激动、激情和向往。这岁月既是甜蜜的,又是痛苦的。

    随着衣衫的除去,我与妻神秘的帷幕也被撩起。显然,我初入温柔的那种唐突和新娘接触男性的娇羞与恐惧,破坏了这销魂的神圣时刻和全部美感。随着我近乎粗鲁的动作和不得要领的急促,我很快就进入了疲软前的境地。我是舒服了,可她却明显地显得饥渴难耐。事后交流体会时,她羞涩地说,不应该是这样的吧?

    应该怎样呢?我们找来有关书籍查找。有位性教育家和一位医生们的建议使我们顿开茅塞:新婚夫妇在第一夜应当不急于性交,而要在性嬉戏中彼此充分展示自己,为对方上“启蒙一课”。难道就应该这样的么?实际上这是很难做到的,新郎新娘往往迫不及待。第二次,我们按照建议,多用几分钟时间互相“展示”一下,彼此了解一下生理结构,以印证从书本上学到的知识,似乎效果是要好一些。我们感觉,“展示”可以对新娘造成性催化剂,帮助她消除恐惧而增加勇气,从而共同度过甜美的初夜。问题是更容易使男性的欲望被无情激起,更加急不可待。这一矛盾的调和,要靠性生活经验的累积和夫妻双方细心造势,才能慢慢化解。

    久别归来是性爱的又一黄金岁月。我与妻都是军人,新婚蜜月之后,便各奔东西了。那年代,军人只有每年一次的团聚。久久的期待之后,性饥渴盼望得到满足。此时相逢,犹如烈火干柴,所以说,我们对“久别胜新婚”的至理名言体会尤深。之后每年一次的“蜜月”,其间再没有了陌生与恐惧、无知和盲动,而多了饥渴、熟练和互相间的配合。精力旺盛的年华,在那每晚数次的交媾中释放,性趣与性技的长进,也就与时俱进,日见老到了起来……

    如今,我们夫妻已经到了“虎狼之年”(俗语云:“三十如狼,四十如虎。”又云:“四十、五十五,干柴遇烈火。”)。这是人生的第二个青春期。我们事业有成,生活安定,儿女成人,没有过多负担,精神宽松,夫妇又正逢第二性欲旺盛期。随着性事趋于熟练、浓烈,彼此默契到了出神入化之境地。说性爱只是青年男女的“特权”,是不符合事实的。但回想起新婚之夜,回想起“蜜月”时期,却又感慨良多——性事是上帝赐予人类的一种幸福与享受!性之要诀是“做爱”,它与动物的交配是不相同的。既然如此,人们就要把“爱”做足,让“做”充满着爱意。只要沿着这个“总体思路”去做,人们就会从中体味出无穷的乐趣。毕竟,将性仅仅作为传宗接代手段的时期已经早已成为过去。 (叶 雨),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