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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只眼睛看中西医之争
http://www.100md.com 2007年8月13日 《中国中医药报》 第2780期
     中医具有医疗效用是客观的价值真理

    我先在“价值学法庭”开庭,因为人类是生活在价值世界而非科学世界中;医学首先是价值学,而不是科学。只有当科学真理能帮助人类益寿延年时,对人类才是价值真理。绝大多数病人都是“猫论”践履者。把医学与信仰联系起来,坚持看西医或只迷信中医的都是极少数。人类需要医学,绝不是弄它来让自己信仰、慰藉精神的;否则,医学就变成宗教了。因此,凡属因信仰中医、西医而攻击对方的言论,本法官概不理睬。

    接下来,我将审查双方的“出庭”资格。西医的“出庭”资格,似无异议,关键在中医。中医有无疗效,眼下争论激烈。我认为,这不需要也无法靠“个案有效”佐证,因为具体医疗实践中的不确定性因素太多。而且,让正反方证人轮流出庭,恐怕十年也辩论不完。但如下两件事实却是无需争论的:

    其一,中华民族数千年之所以能在相对贫瘠的土地上维系繁衍着相对密度最高的人口,创造延续着自己的灿烂文明史,中医应当说是功不可没。地球上一些古代文明之所以神秘地消失,据推断,便与其医术无法战胜瘟疫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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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二,伴随医学科学的进步,西医已越来越成为全人类共同依赖的医疗手段,但即便这样,中医依然能“出口”到海外,证明在人类300多种传统医学中,中医依然能“现在进行时”地在许多国家与西医共存。

    以上两点,无论历时性或共时性存在,都属于“大概率事件”。由此便可得出结论:中医能治病、它对人具有医疗效用是客观的价值真理。基于这一事实,我判定,中医不仅有资格与西医论辩,而且占据某些相对优势。历经百年磨难、在当代西医长足进步的今天,中医依然能生存、能与西医抗衡,本身就证明了这一点。

    现在,我便对中西医的各自优势做具体评判。在外科领域中,面对器质性病变,西医占绝对优势。在内科范畴,某些细菌性传染疾病抗生素能药到病除,西医占绝对优势。现代人类得以长寿,与此直接相关。但在常见病、多发病领域中,西医则优势不大,中医的优势,就在这里。尽管中医未必除根,却可能相对有效且低副作用地控制某些疾病。实际上,所谓中西医结合,都是在西医遇到困难时,才被迫结合的,是在西医束手无策或优势不大的情况下的次优选择。我也经常根据西医的建议去吃中药。当人处于亚健康状态时,中药对人的药补或调理功能,是西药所没有的;中药在这方面的功能,正越来越受到重视。综上所述,我便武断地做出评判:中、西医的有效比率,目前为4∶6。如双方不服,本人愿服从有说服力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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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懂科学,才会真懂中医

    首先要搞清楚何为“科学”?因为这也是个问题。根据科学哲学理论,我梳理出“科学”的三层含义。为避免语义缠绕,分别称为“科学1、科学2、科学3”。

    科学1,即“广义科学”,指人类把握客观规律的认识活动及成果,通常表现为“科学道理”或“科学真理”。它未必以理性形态存在,也不具有严谨的逻辑体系。但它是普遍性存在,离开它的指导,人类的实践活动统统违反客观规律,就不可能延续下来。譬如,民间有关四时节气的农谚,很有科学道理,便属于科学1。

    科学2,即“狭义科学”,指人类理性地、逻辑地把握客观规律的认识活动及理论成果,通常表现为“科学学科”、“科学理论”。科学2内容涵盖科学1,其形式却是人类依据科学方法建构的,能被科学实验、实践验证的知识体系。仅有科学真理,没有科学体系,并不是科学2。通常所谓自然科学之“科学”,便指科学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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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学3,指科学精神、科学方法及科学评判方法。通常它涵盖于科学2之中,但对科学哲学研究来说,它却必须独立出来。任何科学2体系都不是永恒真理,对科学2的怀疑、否定、超越精神,就是科学精神;体现这种精神,推进科学进步的方法,就是科学方法。正是在科学精神、方法引导下,人类不断推进科学2的进步与革命,用新范式取代旧范式,用新理论取代旧理论。鉴于任何知识体系不能证明自己是否是科学2,这便需要站在科学3立场上进行评判。当然,科学评判方法也存在若干悖论,难定于一尊。这些,就不涉及了。

    接着审查中西医的“出庭”资格,便有所依据了。中医具有价值真理属性,自然含有科学1真理;西医属于医学科学,自然属于科学2体系。中医只具有科学1而不具有科学2,这并不奇怪。中西医科学性质的差异,关键出在各自所依赖的传统文化母体———哲学与经学差异上。

    科学2只能孕育产生于西方哲学,因为西方哲学中主、客两分,认识论、宇宙论(或本体论)、方法论彼此分离,形式逻辑体系相对完善。医学,既是科学2的产物,也是科学2的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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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学2不能产生于中国经学,因为中国经学是“天人合一”的,既没有“认识论、宇宙论、方法论”分化,也就不可能生成“自然”概念。尽管中医不属于科学2,尽管其中包含一些荒诞内容,但更含有中医师祖通过“参悟”获得的大量科学1真理。

    至此,我们就不难理解中西科学之争何以难辨胜负了。由于国人往往混同科学1、2,认为科学2我们古已有之;而熟谙西学的先生,则坚持把“科学”理解为科学2。这样,因双方操作的“科学”概念内涵不一,便使中西医科学之争演变成“关公战秦琼”一样的混战。我站在科学3立场上评判,争论中真理的天平向哪方倾斜,关键取决于所依据或采用的“科学”概念是科学1或科学2。

    当中医拥趸者认为中医像西医一样是科学2的时候,他们客观上便已陷于难以自圆的悖谬境地,也使中医丧失了生存依据。道理很简单:如果中医属于科学2体系的话———如有人认为,所谓“气以行血,血以摄气”,就是西医的循环系统与神经系统的互动———那么,科学无国界,这中医就不需要存在了。如果中医的科学2属性无法被科学方法所肯定,那么,这就恰好证明它是“伪科学”,理应被废除。所以,无论是与不是,中医都面临同样下场。这便是中、西医论争,西医拥趸者会“理直气壮”形成话语霸权的原因。中医拥趸者怎样放大话,称“中医比西医还科学”也没用,因为判断科学2的形式标准是明确的。因此,关于中医是否科学2的争论,可以终止了。中医拥趸者,应清醒地认识到,当你坚持中医是科学2时,只能使“伪科学”这根绳索扼杀中医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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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当中医拥趸者认为中医“科学”,是指科学1时,其观点却是正确的。当代科学尚无法证真中医学的内核、无法解释中医疗效的道理,并不能成为否定中医具有科学1的理由。因此,当西医拥趸者彻底否定中医科学1属性时,难免强词夺理。譬如,他们无法解释中医疗效时,便一律视为心理暗示或迷信。但这如何解释中医药(包括推拿)对儿童的疗效呢?儿童不会迷信呀!实际上,如果中医药没有科学道理,只靠玩弄“阴阳五行”、“君臣佐使”欺世盗名,别的不说,历朝皇帝就把他们杀光了,根本不需等到今天,由那些反对中医的先生对它宣判“死刑”了。

    因此,无论中医、西医拥趸者,都存在一个正确认识对待中医或西医的问题。承认中医不是科学2,这是不是贬损中医了呢?答案是否定的。与中国传统文化一样,中医文化同样博大精深,其价值并不需要科学2来论证。人类许多文化财富,都是以非科学形态存在,这很正常。而中医之伟大,恰恰在于它早在科学2理论出现一两千年前,就能建构起自己独特的具有科学1的理论,而且能用这些西人看来神秘的理论指导医学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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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时,承认中医具有科学1,这也丝毫不会贬低西医的科学2地位。我们应捍卫的“科学”,是科学3精神,而不是具体科学2体系。科学2经常会出错,科学1真理往往存在于非科学2理论中,这很正常。我们之所以相信科学2,并不是因为它是绝对真理,而是因为它具有自我纠错的精神和方法,能吸纳非科学2体系中的科学1道理。而西医学的伟大,也正是体现在这种不断自我超越的探索发展历程中。承认并研究中医的科学1真理,就应该是这个历程的重要阶段。

    反之,如果中西医的拥趸者基于某种国粹主义或科学主义立场而全盘肯定或全盘否定中医时,其结果,恰恰可能与其固有动机相反,是中、西医两败俱伤。

    没有谁能打败自己,只会自己打败自己

    对中医而言,如果只是为了证明并获取与西医同等的科学2资格,并按西医模式进行中医教育,中医将面临彻底自毁的结局。当代科学2的认知能力,也不具备让中医脱壳革命,融入现代医学的条件。在这种情况下,中医迫切需要做的功课,不是与西医争地位,而是抢救中医遗产,培养合格的中医传人。能打败中医的,绝不是西医,而是中医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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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西医而言,如果不正视中医的挑战,只是轻蔑地用一顶迷信大帽子把它窒息,借以突现自己正宗科学2地位,这不仅违反科学精神,而且就像将牛顿力学视为永恒真理会妨碍相对论诞生一样,这种固步自封态度也将妨碍医学学科取得革命性突破。未来的医学及生命科学需要学科革命,需要出现新的理论范式,西医对自己所无法解释的中医现象,理应给予足够的尊重。

    综上所述,本“法官”基于科学哲学理论做出如下裁定:中、西医各有其科学存在依据,本着服务人类健康的共同目的,判令双方当庭和解,今后任何一方不应再无端攻击另一方,永远终结中西医科学之争。如双方不服,只能留待“21世纪历史法庭”审判。当然,有可能不到本世纪末,中国大陆的中医精髓已失传了,欢庆胜利后的中国西医也无长进。而日韩美欧科学家,则分别因攻破中医、中药各种奥秘而获得多项诺贝尔奖,并发明了许多现代中医技术和现代中药制剂的专利。其中,自动脉象诊断仪极为有效,国内医院纷纷高价进口,西医拥趸者争相使用,因为它们也不属于中医了。只是中西医的孙子们了解了世纪初的这场争论后,会一声长叹——咱那些老爷爷们,怎么净干些打着科学旗号反科学的蠢事呢!(转自8月2日《南方周末》

    注:受篇幅所限,本文作了删减。)

    附:

    作者按:拙文是我正在进行的价值学研究的“副产品”。我对这个题目有兴趣,是因为它典型地反映出价值真理认识的特殊难度-———像中医这样非社会价值真理都难以达成共识,何况社会价值真理了。而这,也反证了价值学研究的重要性。限于大众传媒表达需要,我尽量采用非学术语言,表述我的价值学观点。

    拙文所依据的科学哲学观点,并非我的原创,读者可参见相关的科学哲学普及读物。至于科学1、2、3分类,则是我为表达便利的“原创”。, http://www.100md.com(杨曾宪 山东省青岛市社会科学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