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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三项机制落实责任制
http://www.100md.com 2007年8月20日 《医药经济报》 2007.08.20
     本报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保障广大群众用药安全有效,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积极落实和完善“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强化了地方政府、监管部门和企业的责任,真正将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落到了实处。

    创建工作机制,实现“互动共融”

    为防止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过程中各部门各自为政,各唱各的调,出现不和谐音符,该局在“综合”二字上下功夫,积极探索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

    注重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在整顿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中,该局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同时,注重发挥政府在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主导作用,主动向政府主要领导请示、汇报,做到食品药品安全由政府“说话”,部门“办事”,使各部门逐步认识到政府是食品药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从而自觉树立大局意识,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的协作意识,使政府的主导作用日益突出,各项工作得到政府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与配合,增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工作的主动性。

    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与各监管部门工作相结合上做文章。该局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坚持主动协调、主动配合。主动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与各监管部门当前开展的工作互相结合起来,实施“双向协调”,实现食品药品安全与部门工作的“互动共融”,使食品药品监管与各部门工作互相“合拍”。在农村药品“两网”建设中,努力做到与“新农合”制度的落实结合起来,既互相推进,又能得到政府和财政上的支持,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工作关系更加和谐、顺畅,进一步促进了食品药品安全各项工作的开展。

    创建责任机制,“单力变合力”

    该局从改革责任机制上下功夫,进一步强化政府、部门和各基层单位的责任,形成“千斤重担大家挑”的利益格局,形成巨大的工作合力。

    一是强化政府的责任。各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点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均由政府统一制定和发布,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的重大问题由政府牵头进行安排部署。二是强化部门责任。根据年度工作进展情况,确定各部门年度内必须完成的具体的任务指标,明确各部门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中各自的责任分工及具体工作要求,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三是强化部门间的联系和沟通。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信息通报制度,要求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部门及时与特邀监督员、协管员和信息员沟通工作信息,互通情报,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执法效能。

    创建考核机制,“被动变主动”

    该局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创建考核机制,通过“政府评”、“人大政协评”等方式,根据年度工作目标,确定各部门年度必须完成的控制性指标,为各部门注入压力;充分发挥政府“抓手”作用,通过多种形式对各部门工作进展及完成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考核,开展绩效评估,为各部门增加压力。通过这种考核机制,使各部门肩上有压力、行动有动力,从而能够自觉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张明),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