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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族在饮食方面中的禁忌
http://www.100md.com 2007年8月28日 网易博客
     回族人提倡保持纯洁的心灵和健全的思想,热诚的精神和健康的身体,在生活方面杜绝污秽、肮脏、贪婪、懒散、愚蠢等。所以本身不纯净,并且对人无益,甚至有害的事物和食物都应该远离,在饮食禁忌方面也形成了回族的特点。很多人都知道不食用猪肉是回族的饮食习惯之一。其实在中国境内除回族外,有此饮食习惯的民族还有维吾尔族、哈萨克族、东乡族、柯尔克孜族、撒拉族、塔吉克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保安族。这些民族不养猪,不吃猪肉,对猪都比较反感,回族人称其为“恨子尔”。有些其他民族的朋友并不了解为什么会这样,看看下面的内容对此就会有个正确的认识——

    中国古代医学家曾提道:猪,吃不择食,卧不择埠,目不观天,行如病夫。其性淫,其肉寒,其形象至丑陋,一切动物莫劣于此,人若食之恐染其性。在现代社会文明中也是同样,上述的这些习性猪最能完整的体现出来,不吃也就意味着远离它所具有的不良习性。牛羊吃清水青草很干净,而猪就有很大不同,且形象也丑陋。唐、宋、元时期来华的回回人中既有信仰伊斯兰教的中西亚各族,也有信仰犹太教的犹太人(术忽回回)和景教徒(基督教的一个支派)、拜火教等,这些中西亚来华者统称为回回。他们的信仰随不尽相同,但不吃猪肉、同是中西亚来华定居者却是他们的共性。《古兰经》第六章一四五节中提到“血液、猪肉、自死的、以及未以真主之名宰牲的,不可食用。”又说:“你们不要吃那未诵真主之名而宰的,那确是犯罪。”(6:121)如犹太人的经典《圣经》(即基督教的《旧约全书》)中这样写到:“凡蹄分两瓣、倒嚼的走兽,你们都可以吃。…猪因为蹄分两瓣,却不倒嚼,就与你们不洁净。…这些兽的肉,你们不可吃;死的,你们不可摸,都与你们不洁净”。 回族人的饮食禁忌方面吸收了穆斯林、犹太人的特点,从而形成了中国回族特有的风俗习惯。回回人通过与中国境内的汉、蒙等民族的女性结合形成回族后,这种饮食习惯自然也就传承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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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族除忌食猪肉外,对奇形怪状、污秽不洁、爪利牙锐和性情凶恶的飞禽、猛兽及鱼类,回族都禁食。就禽类来说吃谷的、有胃的、似鸡嘴的可以吃,如鸡、鸭、鹅、鹌鹑、鸽等,而似鹰嘴、食肉的则不能吃,如老鹰、枭、骛、秃鹫、乌鸦等;凡兽类是吃草的、反刍的、有四蹄的、性情驯善的可以吃,如牛、羊、骆驼、鹿、兔等,反之则不可以,如虎、豹、狼、狮、鼠、蛇、驴、马、骡、狗及猴、熊、象等;海中之鱼可以吃的是腹下有翅膀,身上有鳞,脊上有刺,有头尾的,如鲤鱼、鲢鱼、鲫鱼、黄花鱼、带鱼等,不能食用的有鲸鱼、鲨鱼和乌龟等,海豹、海狮等也在禁食范围之内。回族还禁食用火器击毙的“可食类”畜禽。禁戒动物的羽、革、毛、角等,可以为人所用。除鱼类之外的动物须要诵安拉之名宰(非“杀”)后才可食用,禁食之物在迫不得已时食之无过。另外牛羊身上的内外生殖器、睾丸、血液、鼻须、耳朵、枣(胰子,就是淋巴结)等也不可食用。现代的事实也证明,这些部位和物质都是各种病菌高发滋生地,是藏污纳垢的所在。所以卖牛羊肉的回民要把牛肉、羊肉收拾得干干净净,规置得利利索索。什么肉棘、胰子、污血管、淤血块、散脏毛等各种污物,都应该给去掉。特别是绞馅尤其要洗净弄清洁。清代回族学者刘智说道:“饮食,所以养性情也,以彼之性,益我之性.彼之性善,则益我之性善;彼之性恶,则滋我之性恶:彼之性污浊不洁,则滋我之污浊不洁性。”(《天方典礼,饮食》)解释禁食猪肉时说道:“猪是畜类中最污浊的,其性贪,其气浊,其心迷,其食秽,其肉无补而多害,乐从卑污,有锯牙,好攫,啮生肉,愈壮愈惰,老者能附邪魅为祟,乃最不司食之物也。”

    可见,回族人的饮食习俗是有本民族的形成有密切关系,是民族固有的特征,是自然形成的文化差异,并非有意要与任何一个民族在饮食习惯方面对立。由于大多以小聚居的方式散居在中国各地,周围又以汉族居多,所以不吃猪肉的风俗习惯很容易受到误解、嘲弄和污蔑……,更增加了回族人对猪的强烈反感,所以对于回族人来说,不吃猪肉又有了一层新的含义,那就是反抗民族歧视、民族同化。愿我们各民族彼此之间相互尊重和理解,都多一些宽容,加强团结,共同构筑和谐的社会环境,建设繁荣富强的中国!, 百拇医药(优素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