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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一私盐贩被判刑
http://www.100md.com 2007年8月30日 《中国医药报》 2007.08.30
     本报安徽讯 近日,宿州市墉桥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并认定被告人张某(女)犯非法经营食盐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为牟取非法利益,今年1月4日,被告人张某租用货车私自从湖北省武汉市装载食盐36.02吨,计划运往江苏省徐州市销售。次日,当张某的盐车行使至安徽省宿州市曹村镇桃山村一停车场时,被安徽省宿州市盐务部门查获。

    由于张某运输私盐的行为已涉嫌刑事犯罪,宿州市盐务部门正式将该案移送给市公安部门,请求立案侦查。市公安部门高度重视,抽调专门人员,与盐政人员组成专案组办理此案。经过艰苦细致的调查取证,专案组摸清了案情,发现该起案件涉及两市,并具有隐蔽性、家族化的特点。在宿州市盐务部门的全力配合下,公安机关在徐州和宿州两市展开调查,掌握了充足的证据。随后,公安机关将此案移送检察机关。2007年5月25日,宿州市墉桥区人民检察院向宿州市墉桥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最终于近日对该私盐贩判刑。

    (冯子东 王梅), http://www.100md.com(冯子东;王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