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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12家医院获准做器官移植手术
http://www.100md.com 2007年9月20日 《当代健康报》 2007.09.20
     本报讯 记者日前从山东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获悉,山东大学第二医院、山东省千佛山医院等12家医院获得“准入证”,可以开展器官移植业务。

    据了解,山东省第一批通过卫生部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委员会审核的医院有八所。其中,山东大学第二医院、烟台毓璜顶医院、山东省千佛山医院、临沂市人民医院、山东大学齐鲁医院、济南军区总医院可开展肾脏移植项目,山东省立医院可开展肺脏移植项目。

    另外,山东省千佛山医院等九所医院为“山东省指定开展人体器官移植医院”。其中,山东省千佛山医院可开展心脏、肝脏移植项目,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山东省立医院、济南军区总医院可开展肝脏移植项目。 (本报记者),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