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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院长评价医学专业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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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院院长评价医学专业的方式

在前面我们已经讲过,医院评价医学专业的方式有主动方式和被动方式两种。作为医院院长评价医学专业的方式,主要是指主动评价方式。

医院院长评价医学专业的目的是为了通过对医学专业的评价,了解本院的医学专业情况,以达到保留合理的、投资重点的、撤消效差的医学专业之目的。因此,医院院长评价医学专业的方式又具有其特殊性。

对于医学专业的评价说穿了,其实质就是一个衡量、比较。既然是“衡量”,就必须有一个衡量的“参照物”(标准)。那么,我们所说的院长评价方式,也就是以衡量的“参照物”作为依据的,不同的评价目的有不同的“参照物”,不同的“参照物”就有不同的评价方式。

一、“知彼知己”评价方式

“知彼知己”是由成语“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演变百来。“知己知彼”是《孙子兵法·攻谋篇》中的著名战略思想,意思是说:想要打胜仗,就必须了解对方(彼)的情况和己方(己)的情况。而我们在医院院长评价医学专业时所说的“知彼知己”,就不全是这个意思了。“彼”,代表竞争范围内的兄弟医院,“己”,代表本院。所谓评价专业时的“知彼知己”方式,就是指通过“知彼”的情况来“知己”(评价)的情况。在这里,“彼”的情况是评价“己”的标准。

1.“知彼知己”评价方式的意义 医院院长在评价医学专业时,为什么要以“彼”的情况来作为评价“己”的标准呢?这是因为:卫生领域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后,相互竞争是一个必然的趋势。在相互的竞争中,必然地就要出现“弱肉强食”的结局。因此,医院院长想要使自己的医院在当地站住脚跟,就必须有比较强的竞争实力。也就是说,必须有超“彼”之处。要超过“彼”,就要了解“彼”;要与“彼”来比,就要把“彼”的情况作为比较的标准。

例如:在同一个医疗社区内有甲乙两所级别相当的医院,必然地就要发生医疗服务上的竞争。如果甲院院长想要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要评价自己的医学专业。要评价自己的专业,具体到本地,就是要用乙院水平作为衡量标准。经过衡量,力争达到“人无我有”,“人有我强”的有利局面,如果不把乙院作为对自己的评价标准,如何能做这一点。

由此可见,“知彼知己”的评价方式主要用于医院在对社会有偿医疗服务的竞争中。

2.采用“知彼知己”评价方式的原则 在这里必须说明,“知彼知已”的评价方式,并不是所有医院、任何时候评价专业时都能使用的方式。而是有一定范围和原则的。

一是从评价目的上来说,“知彼知己”的评价方式只能用于同一地域内本院与其他医院在医疗服务的相互竞争时,决不能把这种评价方式作为建设和发展医院的一个目标。否则,医院发展的标准就太低了,专业水平是不可能发展进步的。

二是从评价范围上来说,“知彼知己”的评价方式只能用于条件基本相同、竞争力大致相等的医院。如果条件和竞争力相差甚远,这种评价方式则是十分有害的。试想,如果一个县医院和小于、劣于自己的公社医院相比,县医院还有什么发展方向?而如果与大于、高于自己数倍的省医院相比,县医院还有什么信心?

三是从评价标准上来说,“知彼知己”的评价方式必须把与自己相竞争的医院作为评价的比较标准,这样的比较才能使“知彼知己”的评价方式在相互竞争中有评价意义。

二、“自相淘汰”评价方式

“自相淘汰”是由我国的成语“自相残杀”演变而来,意思是:通过自己人与自己人的相互竞争而达到相互淘汰。针对医院,“自相”在这里指的是本院内部的各个专业之间,“淘汰”指竞争。所谓评论专业时的“自相淘汰”,就是指本院内部的各专业之间进行竞争,相互比较,优胜劣汰。其实,在现实生活中,“自相淘汰”的形式也是很多的,如体育运动的淘汰比赛,业务技术的淘汰比赛等。

1.“自相淘汰”评价方式的意义 医院院长在评价医学专业时,为什么要采取“自相淘汰”的评价方式呢?这是由医学专业的发展规律所决定的。

和世界上的其他事物一样,医学专业也是在不断地发展变化、新陈代谢着的。这就决定了医院的医学专业也在不断地变化和新陈代谢着。新的医学专业必然要代替旧的,先进的专业技术必然要代替落后的,这是事物发展的规律,也是医学专业发展的规律。随着变化,就必须不断地进行调整。但到底调整“谁”?调整多少?就必须先从整体上对所有医学专业进行评价,得出结论。

这种现象在医院的建设过程中是非常常见的。例如:不论哪个医院,都有许多医学专业。各个专业的水平等情况,又不可能完全相当,相比而言,总是有些强有些弱,重点医学专业也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产生的。但是,就像打仗或赌愽一样,医学专业的地位也是同样地没有永远的“赢家”和永远的“输家”。医学专业是动态的,不可能有永远的重点专业。在这种情况下,进行专业评价,使其“自相淘汰”,优胜劣汰,有利于用有限的卫生资源来保证重点专业的建设和发展。

由此可见,“自相淘汰”的评价方式主要用于医院对自己的医学专业进行院内评价。

2.采用“自相淘汰”评价方式的原则 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的发展是螺旋式的。古代认为:“生死轮回,必有定数”,生代替死,新代替旧。生又会死,新也会变旧,这是必然的,也是肯定的。“自相淘汰”的方式符合自然规律,是医院不断发展进步的一种方式。因此,以“自相淘汰”的评价方式来作为医院院长评价医学专业的一种方式,完全是情理中的事情。

当然,“自相淘汰”的评价方式,并不是医院任何时候都可以用来评价医学专业,而是有一定的使用目的和一定的使用原则。

一是从使用目的上来看,“自相淘汰”的评价方式只能用于医院调整医学专业,或迎接上级某项工作检查前的一个自查自评。绝不能把这种方式作为本院医学专业的发展方向,也不能把这种方式作为与市场竞争的标准。

二是从评价结果上来看,由于“自相淘汰”的评价方式是医院自己实施的,得出的结果往往可以受到一些因素的影响,因而难免会出现一定的偏差,不一定就很客观准确。在下评价结果时一定要慎重。

三是从评价标准上来看,“自相淘汰”的评价方式只能把自己医院的高水平专业作为比较标准。如果把其他医院的专业情况作为标准,要么可能要全部或大多数淘汰,要么可能全部或大多数都保留,对医学专业的发展是没有什么促进作用的。

三、“人走高处”评价方式

“人走高处”就是民间流传的“人往高处走,水向低处流”这个俗话而来。其含义主要是以自然现象来教导人们要不断地进步。在医院院长评价医学专业时“人走高处”的评价方式,就是说对本院医学专业的评价时要“放眼世界”,用高专业技术水平的医院情况来作为评价标准,使医院在医学专业的建设和发展中学有方向,赶有目标。

1.“人走高处”评价方式的意义 自然界的事物是千变万化的,不管局部的情况如何,也不管即时的变化怎样,总的趋势是:社会在向前发展,历史是绝不会倒退的。医学专业的建设和发展也是如此,随着社会的进步只会越来越发展,越来越先进。因此,在医院院长评价医学专业时,提出“人走高处”的评价方式,是完全符合社会发展这个规律的。

俗话说:“各家有各家的高招”,医院的医学专业同样也是这样。医院院长对本院发展的决策志向。决不能只停留在本地的水平上,而是要把发展的目光盯着先进的医院,盯着上一级医院。医院院长如果只把医学专业的目光放在当地的水平上,不要说医院的医学专业发展水平跟不上形势,就连能否维持住局面也是很难保证的。因此,作为医院院长,要想使自己医院的医学专业“向高处走”,就必须用高水平的医院作为评价自己医学专业的标准。

由此可见,“人走高处”的评价方式主要用于医院发展医学专业时的评价。

2.采用“人走高处”评价方式的原则 “人走高处”的评价方式,主要是以“高处”的标准作为医院衡量自己的一个评价方式,其目的是为了了解医院自然存在的差距,明确发展的方向和奋斗的目标。若能应用得很好,对医院的建设和发展就有着不可低估的促进作用。但如果利用不好,也会使医院的建设和发展进入误区。因此,医院院长在应用“人走高处”的评价方式评价本院的医学专业时,仍然要有一定的原则。

一是在评价目的上,“人走高处”的评价方式用于医院确立发展目标和方向时对医学专业的评价。千万不可将其标准作为竞争中的专业投资,或自己进行专业调整的一个标准。否则,将后患无穷。

二是在评价标准上,由于各个医院的差异很大,“人走高处”的评价方式必须根据自己医院的实际情况,不可盲目地攀比。例如,县医院和省医院的标准就不能一样,就是同级医院,内地和沿海就不能一样,边远地区和发达地区就不能一样。

三是在评价结论上,不能简单地以符合、基本符合和不符合为结论。而是要以已经达到、经过短期努力可以达到和需经过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才有可能达到来作为结论。

四、“循规蹈矩”评价方

“循规蹈矩”是一名成语,意思是按规矩办事,也就说是遵纪守法。在医院院长评价医学专业时,所说的“循规蹈矩”评价方式,就是说把国家有关医院专业建设的标准作为评价的衡量条件。因此,和“知彼知己”评价方式、“自相淘汰”评价方式、“人走高处”评价方式相比,这个“规矩”是国家或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正规”标准,例如:医院分级管理标准、重点医学专科建设标准等。

1.“循规蹈矩”评价方式的意义 医院院长在进行医学专业评价时,为什么要提出“循规蹈矩”的评价方式?这完全是医院专业建设和发展的需要。

例如,我国实行的医院分级管理,就是针对国内医院多,床位多,层次不清,任务不明,整体结构不合理,卫生资源利用不均等问题进行的医院管理体制的改革。分级管理标准根据医院的功能、任务、规模的不同,而把各类医院由低到高依次划分为一、二、三级三个级。每一级医院又根据所有项目的质量高低依次分为甲、乙、丙(三级中还有特)共十个等。各级医院的评审标准,既是评价医院现有状况的衡量标准,也是医院今后建设和发展的目标。应该认为,“循规蹈矩”的评价方式是最为标准的衡量标准,也是医院今后建设和发展的目标。应该认为,“循规蹈矩”的评价方式是最为标准的衡量标准,根据“循规蹈矩”方式评价出来的医院是最为标准正规的医院。

由此可见,“循规蹈矩”的评价方式主要用于医院的正规化、标准化建设。

2.采用“循规蹈矩”评价方式的原则 既然医院院长在评价医学重点专业时“循规蹈矩”的方式是最为正规、标准的方式,那么,在采用该方式评价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评价时的标准只能根据与自己医院有关的部分来衡量。例如,像医院分级管理标准有三个级,各个级中专业项目的要求差异很大,而对于按国家编制建立的医院来说,级是固定的,一般是不能去靠争靠创的。因此,医院院长在评价时,目标标准只能套用相应的级别。

二是评价后的结论应该真正地以符合或不符合作为定义。“循规蹈矩”的评价标准是国家对医院建设的“法定”标准。评价结果一般是以各项的分值来表示,分值达到了一定的标准就算合格,达不到相应标准就为不合格。因此,只有“循规蹈矩”的评价方式才能真正地以“符合”和“不符合”来做结论。

三是“循规蹈矩”的评价方式,必须经过上级机关派出的专门组织进行评审。医院自己进行的评价只能作为一个参考或评审前的准备,绝不能作为评价的正式结论。这是个原则,医院院长一定要遵守。

(选自赵升阳:《现代医院院长管理之道》,中国医疗科技出版社,1999)

录入:惠冬利

校对:姬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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