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中华医学杂志》 > 1993年第8期
编号:10226473
乙胺丁醇中毒性视神经炎二例
http://www.100md.com 《中国医学杂志》 1993年第8期
     作者:高诚斌

    单位:350019武装警察部队福建医院

    关键词:

    中华医学杂志930830 例1 患者男,48岁。因结核性胸膜炎于1988年4月住院。服乙胺丁醇0.5g/次,每月二次,25天后出现双眼视物模糊,视野呈灰白色。眼科检查:视力左0.5,左0.6不能矫正视乳头下界稍模糊,黄斑区污浊,中心反光弥散。绿色觉障碍。周边视野缩小,遂考虑乙胺丁醇中毒性视神经炎。嘱停药并予以扩血管。多种维生素及硫酸锌等,半个月后绿色觉恢复,第24天双眼视力均恢复1.2。

    例2 患者女、50岁。因肺结核12年,大量咯血4天于1987年10月住院,用乙胺丁醇138天(每次0.5g、每日二次)后渐感礼物模糊,眼前黑影,未明确何故又服3周,视力明显下降,眼球活动能牵挂感方就诊眼科:视力右0.1,左0.02。不能矫正,双眼红绿色盲,瞳孔对光反射迟钝,双颞侧半视乳头苍白,下界不清,黄斑部色素紊乱,有点状淡黄色沉着物,右视野旁中心绝对性暗点。闪光视诱发电位p-VEP波幅低平紊乱,Pm(峰值时)潜代时间延长。考虑中毒性视神经萎缩。住院治疗26天,出院及1年后随访双眼均0.1,视乳头苍白。

    讨论:乙胺丁醇的中毒机理目前尚不清楚,与其螯合作用引起铜锌等微元素含量下降有关,导致新陈代谢紊乱,受抑制的细胞缺乏RNA,因而蛋白合成受抑。部分病人有末梢神经炎症状,其侧重在神经系统,尤其视神经的表现,仍有待进一步探讨。对于中毒性社神经炎患者,应立即停用乙胺丁醇并治疗直至视功能恢复。常规量治疗早期出现神经炎者停药后均能恢复视功能。中毒后持续用药10天以上视功能恢复就有影响,三周后将出现视神经萎缩。因此,必须提请医师及患者注意:无论住院或门诊治疗结核病,均应强调目前所推荐的安全剂量,每日15mg/kg,治疗前的眼部检查,包括视力,屈光间质,眼低,甚至视野检查。治疗期间应每1个月检查一次。一旦发现视神经损害,应立即停药,并给予眼科进一步检查治疗。

    (收稿1992-06-12 修回:1992-08-26),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