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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207916
新生儿股骨干骨折
http://www.100md.com 《江苏医药》 1999年第1期
     作者:王科文 王晓东 张锡庆 朱锦祥

    单位:苏州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外科(215003)

    关键词:

    江苏医药990128 近年来新生儿股骨干骨折临床已少见,主要得益于围产保健医学发展及剖腹产技术的提高。产伤致新生儿骨折最常见部位为锁骨其次为肱骨及股骨,颅骨少见。本文总结新生儿股骨干骨折的伤因、治疗经验及骨折后对儿童生长发育的影响等。提供预防及治疗的参考。

    临床资料

    1985~1996年,我科共收治新生儿股骨干骨折7例。男5例,女2例。除1例因护理不当于生后3周骨折,余均与产伤有关。其中剖腹产5例,臀位产1例。骨折部位均为单侧股骨干上?1/3?最大成角达90度平均45度,骨愈合后最大成角60度平均30度。治疗前股骨短缩1.5cm~2.0cm之间治疗后平均短缩1.0cm。治疗以躯干固定法3例,双下肢悬吊牵引4例。治疗期间并发症:新生儿肺炎2例,腹泻3人次。胶布过敏皮肤溃烂3人次。随诊时间最长10年最短1年,平均随诊3.5年。随诊时进行双下肢功能测定及投照双股骨全长正侧位X线片并进行详细的对比观测,骨愈合残留畸形消失。结果表明,新生儿股骨干骨折经适当治疗后对股骨生长发育无明显影响,下肢功能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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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讨 论

    一、病因:以往提及新生儿股骨干骨折的伤因,首先是臀位产而我们治疗7例患儿,大部分为剖腹产所致。剖腹产发生骨折的肢体有它的规律性,胎儿为肩胛右前位时因先娩出右下肢而左下肢仍在宫内,别在子宫切口下加上助产力大造成左股骨干骨折。为肩胛左前位时则为右侧,本组1例由于护理不当致新生儿坠地,出现左股骨干骨折。

    二、骨折后畸形发生的原因:胎儿在宫内处于屈曲姿势,髋关节呈极度屈曲外展位。当发生股骨上?1/3?骨折时,近骨折端仍保持宫内屈曲外展姿势,加之髋部肌肉的牵拉而发生典型的前外侧成角、短缩畸形。

    三、治疗方法及注意事项:治疗时采用两下肢悬吊牵引法及躯干固定法。

    1.双下肢悬吊牵引法:适用于股骨上?1/3?及中上段骨折,此法以臀部下堕的重力来矫正骨折端的短缩畸形,以悬吊的骨折远端对近端纠正成角畸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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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牵引时注意事项:(1)双下肢胶布固定时,高度不应超过骨折端,否则不利于短缩畸形矫正。(2)观察足趾有无血循环障碍。(3)有胶布过敏或皮肤表皮撕脱溃烂,则改为躯干固定法。(4)3~4周后,摄片证实愈合后可拆除牵引。

    2.躯干固定法:此法适合瘦小或对胶布过敏皮肤溃烂者,采用此法时需注意:(1)患肢与胸腹壁间应以棉垫相隔,防止皮肤糜烂。(2)注意骨折端向后成角畸形的矫正。若出现,需将肢体远端与胸壁间加厚棉垫矫正。(3)注意绷带松紧适度,每天观察适时调整,以免血循环障碍的发生。

    上述两方法各有优缺点,我们体会是双下肢悬吊牵引有利于矫形,但在天寒季节易发生新生儿肺炎及腹泻而躯干固定法对胶布过敏,皮肤表皮撕脱溃烂者治疗较好,发生肺炎、腹泻机会少。我们认为小夹板不适合新生儿,原因是肢体短,固定不牢靠。

    四、骨折治疗过程中残留的畸形:新生儿股骨干骨折,勿需刻意追求解剖复位,作者曾遇1例在外院作髓内针固定而致感染的病例。治疗时应使骨折端轴线正常,防止旋转畸形的发生。新生儿在骨愈合修复以及生长发育过程中有惊人的塑形能力,残留畸形绝大部分能够自行矫正,甚至完全矫正,对下肢功能不会产生不良影响。早期骨愈合出现大量团块新生骨痂,一年后塑形,X线片已很难辨认原骨折区域。,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