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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218023
氯氮平致强迫症状18例临床分析
http://www.100md.com 《医学临床研究》 1999年第1期
     作者:欧学军

    单位:湖南省永州市芝山医院(永州市 425000)

    关键词:强迫行为;氯氮平;副作用

    湖南医学990146 氯氮平目前为我国精神科临床上应用最多的药物之一,其副作用的报告也越来越多,但其引起强迫症状的报告少见。现就我院临床所见18例报道如下。

    1 临床资料

    1.1 一般资料 收集1993年12月至1997年12月收治的因氯氮平所致强迫症状患者18例,其中男14例,女4例,平均年龄为平均27.4±5.3(18~43)岁;病程10月至8年,平均3.4±1.2年,所有病例均符合中国精神疾病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二版)[1]中“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病史中均曾未有强迫症状,此次单一使用氯氮平治疗。从开始用氯氮平到出现强迫症状时间为11d至15个月(平均8±1.2月),使用氯氮平剂量为100~425(275.8±32.6) mg/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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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临床表现 以强迫思维为主3例,以强迫性仪式动作为主4例,以强迫询问为主7例,以强迫情绪为主4例;其表现为有较强烈的内心冲动或外在的情感反应和行为,如反复纠缠医生,要求帮助治疗和给予某种解释和保证等,克制和反克制同时存在,但程度比强迫症较轻。在开始出现强迫症状时,原精神症状大部分消失者14例,部分消失者3例,症状无改变者1例。自知力完全恢复者10例,大部分恢复者5例,无自知力者3例。

    1.3 处理方法 11例加用氯丙咪嗪治疗,平均剂量为(200.4±28.3) mg/d。5例减少药物剂量,减少氯氮平平均剂量为(150.5±54.6) mg/d,2例改用其它抗精神病药。

    1.4 结果 治疗后13例强迫症状消失,5例强迫症状明显减轻,起效时间为3±0.64月。其中7例使用氯氮平超过8个月者,强迫症状消失或减轻的时间平均为6±0.26月;11例小于8个月者,平均为2±0.58月。两组相比,差异显著(t=3.22,P<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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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讨论

    本组18例原发精神症状中均无强迫症状,而在使用氯氮平治疗过程中出现强迫症状,距开始用药时平均为8个月,而此时多数患者的精神症状大部分消失或改善,自知力完全或部分恢复,表明此强迫症状为氯氮平引起的副反应,即为继发症状,而不是病人自然病程中的原发精神症状。

    目前,强迫症与5-羟色胺(5-HT)功能降低有关己被证实[2]。但5-HT回收阻滞剂并不能完全消除强迫症状,而5-HT系统又与多巴胺(DA)系统之间还存在着相互的功能关系,提示强迫症可能还与DA功能失调有关[3]。本资料显示患者使用氯氮平时间越短,经治疗后强迫症状的消失或减轻所需要的时间越短,表明使用氯氮平所出现的强迫症状,可能与其长期阻滞5-HT受体,使5-HT功能降低以及DA功能失调有关。

    本文结果提示临床医生在使用氯氮平过程中,尤其是对病程较长,使用氯氮平时间较长的病人, 要注意强迫症状副反应的出现。若出现强迫症状,可加用氯丙咪嗪,同时适当减少氯氮平剂量,一般在3个月左右强迫症状可望消失或改善,如果仍不能改善再考虑改用其它抗精神病药。

    参考文献

    [1] 中华神经精神科学会CCMD-2-R,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1995.67~71

    [2] 赵汉清.5-羟色胺回收阻滞剂治疗强迫症的研究进展.中华神经精神科杂志,1994,27(3):179

    [3] 陈美娟.5-HT和DA的相互影响与氯氮平的作用机制.国外医学*精神病学分册,1992,19(4):225

    (19980119 收稿),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