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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240916
卧室内木乃伊化尸体1例
http://www.100md.com 《法律与医学杂志》 1999年第3期
     作者:汪志刚 郑贤龙

    单位:汪志刚 浙江省开化县公安局,324300;郑贤龙 浙江省开化县人民法院,324300

    关键词:

    法律与医学杂志990322 1995年11月14日14时左右,浙江省开化县某单位因宿舍楼进行房屋加宽基建,发现已近10个月未见踪影的丁××(男,55岁)死于其卧室内床上,遂报案。中心现场位于宿舍楼的最顶层2室1厅套房内,面积约40m2,所有门窗紧闭,窗帘布拉拢,尸体在卧室内床上,最上层有1条红色花被面的棉被覆盖全身,掀开棉被,见有3个枕头盖于尸体头顶及前胸部位,有3件毛线外套盖在尸体胸腹部位,再下有1条青色毛毯和一条蓝绿色花被面棉被裹着尸身,尸身下为床单和棉花垫被,床单与垫被上沾有大量干涸污渍,头下有黄色枕巾及白色枕套枕头1只,枕头下有毛线裤和棉毛裤各一条,尸体头东脚西,东面墙上及物品有大量喷溅状血迹分布。

    尸体检验见,尸体仰卧,上身穿一件棉毛衫,下身穿一条短裤。尸长176cm,发长4cm至6cm不等。色黑。尸体软组织干燥,胸、腹及四肢皮肤呈褐黄色、发亮、皮革样变、质硬,无弹性和韧性,未见明显损伤。剪开胸腹部皮肤见肋骨和胸腹内脏器全部腐败,胸骨、肋骨和脊椎等未见明显损伤及骨折现象。剥离颈部软组织,舌骨完整。头面部呈黑褐色改变,剥离软组织见左颞窝处凹陷性骨折,骨折凹陷长为5.5cm,宽为3cm,上端近似弧形,不规则,左侧额骨、筛骨、颧骨和鼻骨、泪骨、下鼻甲、犁骨等均呈粉碎性骨折,从头颅骨整体上脱离,骨碎片大小不等。

    讨论:木乃伊多发生在干燥疏松的土地内或空气流通的环境中,由于体内水份迅速蒸发和体液外渗,使体重显著减轻(75%以上),不适于腐败细菌生存,以致腐败停止,尸体长期保存。国内所发现的干尸,主要是尸体水份渗出体外,被周围泥土吸收或被棺木存放的灯心草、草木灰、石灰等吸水物质所吸收,尸体慢慢干化,形成干尸。

    本案例尸体在一幢普通楼房卧室内形成木乃伊,笔者认为,尸体位于五层楼房顶层卧室,离地面较高,日照时间长,室内门窗紧闭,恰似一个密封墓穴,容易形成干燥的环境,同时死者生前头部外伤严重,失血较多,使尸体内水份大量丧失,加上尸体外包裹和覆盖的多层衣被,尸体内外水份被大量吸收,尸体在这类似密封墓穴中逐渐干化,形成干尸。此外,死者年龄较大,体内含水份比例相对较低,死者死亡时间正值三九严寒,气候寒冷抑制了细菌的生长繁殖等,也是形成木乃伊的重要因素。

    本案例法医学检验,结合现场勘验情况分析,死者系生前躺在床上头面部突遭受钝器重创,导致严重颅脑损伤,急性脑功能衰竭死亡,属他杀。凶器系宽度不超过3cm,有一定长度、硬度,便于挥动的钝器。死亡时间系上半年寒冷季节。后据案犯汪某交代,作案时间为1995年1月17日夜间,作案时用柴刀突然重击丁某头面部致死,与法医学分析互相吻合。本案例尸体的木乃伊化为法医学分析和推断死因、死亡时间、凶器等提供了可靠的依据,同时也为案件的迅速侦破提供了重要的线索。

    (收稿:1999-04-15,修回:1999-06-09),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