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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217680
地塞米松联合维生素C治疗角膜碱性烧伤
http://www.100md.com 《黑龙江医学》 1999年第4期
     作者:冯琛 李策 王铁军

    单位:冯琛(五常市人民医院);李策(大庆市龙南医院);王铁军(依安县人民医院)

    关键词:

    黑龙江医学990463 自1994-09~1996-09,我院共收治角膜碱性烧伤6例10眼,治疗中都采用了地塞米松联合维生素C早期球结膜下注射,效果满意,现报告如下。

    1 临床资料

    6例10眼均为我院门诊病人,为Ⅱ度和Ⅱ以上的碱性角膜烧伤,最小年龄18岁,最大年龄45岁,患者结膜充血水肿,角膜实质层混浊,上皮剥脱,房水轻混、瞳孔圆。

    2 治疗方法

    用生理盐水充分冲洗结膜囊,消除囊内残存异物;1%阿托品眼液散瞳,抗生素眼液滴眼;地塞米松1mg和维生素C100mg混合球结膜下注射5d,第6d开始单独使用维生素C100mg球结膜下注射,1次/d;第4周再用地塞米松加维生素C隔日球结膜下注射,在治疗过程中,给予辅助消炎痛、维生素族、自家血疗法等治疗。

    3 结果

    Ⅱ度6眼用药后第2d疼痛减轻,结膜充血减轻,角膜内皮水肿好转,第6d上皮修复,9d后视力恢复正常。Ⅲ度4眼结膜下注射后疼痛及角膜内皮水肿减轻,1月后复查,角膜上皮均已修复,视力为0.6~1.0均无后遗症。

    4 讨论

    4.1 碱性烧伤后应用维生素C,不但有中和作用,同时对促进角膜内皮水肿的吸收和后弹力层皱折的消退有显著效果,也能促进角膜实质混浊较快的吸收和消退,大量实践证明,碱性烧伤应用维生素C效果显著。

    4.2 碱性烧伤中应用皮质类固醇的问题,一般持否定态度,其理由是其能激活胶原酶,但近年来实验研究表明:皮质类固醇对胶原酶的活性并无影响,在烧伤后6d内及第4~5周用局部应用皮质类固醇无任何不良反应,还能起到减轻组织的急性损坏,减少炎症渗出和多形核白细胞浸润,减少因渗出物堵塞或机化造成的继发性青光眼的机会。而在烧伤后2~3周因创口修复的过程中,受到皮质类固醇的抑制,妨碍实质层中纤维母细胞的再生,致使灼伤区新合成的胶原减少,易造成严重角膜溃疡,所以此期禁止使用。

    综上所述,在角膜碱性烧伤早期,只要避开第2~3周不使用皮质类固醇的药物,而在烧伤后6d内和第4周后应用地塞米松联合维生素C球结膜下注射,就能得到满意的疗效。

    (收稿日期:1998-12-30),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