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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244617
视残病因调查结果分析
http://www.100md.com 《眼科新进展》 1999年第5期
     作者:汪凯林 张抗美

    单位:200040上海市眼病中心防治所

    关键词:盲视残;低视力;病因

    表1 视力分布

    表1 视力分布

    1级盲

    2级盲

    3级低

    2级低

    〈0.02~光感

    〈0.05~0.02

    〈0.1~0.05
, 百拇医药
    〈0.3~0.1

    合计

    男

    眼数

    72

    15

    8

    45

    140

    %

    51.4

    10.7

    5.7

, 百拇医药     32.1

    100.0

    女

    眼数

    31

    2

    4

    59

    96

    %

    32.3

    2.1

    4.2

    61.5
, http://www.100md.com
    100.0

    合计

    眼数

    103

    7

    12

    104

    236

    %

    43.6

    7.2

    5.1

    44.1

, 百拇医药     100.0

    视残的含义主要是指不可治盲和低视力残疾。近10a余,本市防盲治盲工作的重点是防治可治盲,如老年性白内障等,手术复明效果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但对大部分不可治盲和低视力残疾未能给以足够的重视,更未提出系统的防治对策和效果评估。对此我们认为,应该及时提出问题,探索对不可治盲和低视力残疾的防治方法,使本市的防盲治盲工作得以在新世纪到来时,能不失时机地继续向深层次发展。

    1 对象和方法

    1.1 对象 本市某地区被认定为视残(盲和低视力)的全部视力残疾者。

    1.2 视残标准 按1987年我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标准,视残共分为4级,即1级盲、2级盲、1级低、2级低视力。

    1.3 方法 在眼科普查的基础上,经多次眼科常规检查,包括视力、矫正视力,视野、眼前段、裂隙灯检查和眼底检查,验光试镜,必要时进行药物和手术治疗,长期随访、确认为无效者,然后按上述标准定为视残。共调查118例236眼,男70例140眼;女48例96眼。男性年龄28~59a,平均44.1a,12a以前致残者33例,占男性视残47.1%.女性年龄18~58a,平均42.3a,12a以前致残者34例,占女性视残70.8%.视残的职业分布,工人40例(33.9%)、农民32例(27.1%)、无业人员46例(39.0%),无业人员占的比例较高。
, 百拇医药
    2 结果

    2.1 视力分布 1级盲和2级低视力残眼数最多,分别为103眼和104眼;2级盲和1级低视力残眼数较少,分别为17眼和12眼。盲残和低视力残眼数比:1.03∶1,见表1。

    2.2 经法定专业机构鉴定结果显示,视残包括盲残和低视力残共118例236眼,主要病因前5位依次为高度近视黄斑变性、视网膜色素变性、视神经萎缩、眼外伤、眼底病。其中男70例140眼主要病因前5位依次为:高度近视黄斑变性、视网膜色素变性、眼外伤、视神经萎缩、眼球萎缩;女48例96眼,主要病因前5位依次是高度近视黄斑变性、眼底病、角膜白斑、屈光不正/弱视、视神经萎缩等,见表2。

    3 讨论

    3.1 视残率难以精确统计。据登记资料统计,该地区的视残率为0.08%,均为不可治盲和不可治低视力,属于永久性视残。全国盲及低视力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显示,视残现患率达1.01%,其中白内障视残近半数是可治的,其余当属不可治,其中有很大一部属永久性视残,比我们统计到的数字要高得多。又根据本市的防盲经验也提示,我们认为的“可治盲”,有复明希望的,能手术治疗的约占视残的30%左右,因此本市实际视残率应>0.08%.本文统计的视残均经反复检查、治疗无效者,属永久性盲,共118的平均年龄43.42a,致残后度过的年份即视残的残龄达27.46a,女性比男性更长视残的另一特点是“失能”,由于不少视残者(56.8%)在年幼时即失去有用视力,在视机能丧失的同时也丧失了学习、工作、生活的技能,不能以正常方式适应社会。白内障致残的年龄高峰是60~69a。一旦具备条件,即可手术复明。两者是不可比拟的。不论对国家还是对自身造成损失是非常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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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主要致眼病及视残程度 从整体看主要致残眼疾是高度近视黄斑变性,如果与屈光不正/弱视合并统计,构成比达31.3%,是视残防治的重点。本市青少年儿童群体中,学生近视眼的现患率较高与此是否有特定的联系应予重视。男性中第2位致残眼病是视网膜色素变性(15.7%)与第4位的视神经萎缩(11.4%)的大部均属先天性遗传性疾病,致残年龄小,也缺少防治手段。第3位、第5位分别是眼外伤和角膜白斑,与感染关系密切。女性中占第2位的是眼底病,与糖尿病性眼底病变关系较大。这些眼病一旦致残后即难以复明。

    3.3 视残与文化程度关系与职业分布 118例视残中未成年人(12a前)致残者67例(56.8%),显然在接受文化教育过程中会遇到很大困难。无业人员46例(39.0%),占的比例较高,可见视残与教育和贫困密切相关,此与全国流行病学调查提示城市人口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者视力残疾的患病率显著低于农村人口及文盲半文盲是相似的。

    3.4 建议与对策 目前常将视残分成两类:一类是可治的或可避免的,如老年性白内障;另一类是可预防的,如先天性遗传性眼病(屈光不正/弱视、视网膜色素变性等)和部分青光眼、眼外伤等。但直到目前对可预防盲还没有引起应有的重视,主要表现在缺乏系统的有组织的计划防治及有效投入。因此我们建议:(1)本市卫生行政部门应更新观念,脱残脱贫与提高全体人口的健康质量、生活质量、提高国家的综合实力密切相关,我市经十余年努力已将盲率从0.43%降低到0.25%,取得很大成功,现在应当适时地把眼病防治的重点从可治盲转到可防盲来,及时提出中、远期防治目标,加强系统组织管理和研究争取有新的突破,如不这样将难以再把盲率降低到0.2%以下,达到发达国家水平;(2)进一步加强流行病学调查,搞清可防盲的疾病谱及其流行特点为制订预防措施、临床和实验研究打下基础;(3)加强系统的实验室研究,各机构协作、协调进行。目前状态是目的性不强,眼光不远,大举措少,很少打上海牌搞协作。(4)提高门急诊质量,按“三级预防”原则,提倡早防早发现、早治疗;(5)健康教育方法要改进,目前大部分只是搞卫生宣传,还应当重视教育质量,着重改变个人的不卫生行为,推动医疗模式的转化和树立大卫生观念;(6)本市已建立了几个低视力康复中心,但仅在初级阶段,没有深入社区,助视器质量和配戴还有值得改进的地方,可防盲的防治工作做起来比可治盲困难得多,但可以大大推进眼病防治观念和临床处理的水平,使眼病防治和防盲治盲以崭新的面貌进入到一个新纪元。

    收稿1999-02-11

    本文编辑:褚仁远,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