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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217862
死胎致DIC的处理
http://www.100md.com 《黑龙江医学》 1999年第6期
     作者:林晓微 赵玉慧

    单位:林晓微(哈尔滨铁厂职工医院);赵玉慧(黑龙江省医院)

    关键词:

    黑龙江医学990694 死胎发生DIC的主要机制是胎死后变性自溶的胎盘和羊水释放出大量组织凝血活酶至母血循环,通过外源系统激活整个凝血过程,发生血管内凝血,消耗纤维蛋白原及其他因子,同时纤维系统也继发性激活,纤维蛋白裂斛为纤维蛋白降斛产物,致体内纤维蛋白原等凝血因子进一步减少,加重了凝血障碍。加之妊娠期处于高凝状态,凝血系统较易激活。但从发病过程看,死胎引起DIC较缓,多属亚急性型,很少发生广泛的微血管内纤维蛋白栓塞。临床表现为皮肤和粘膜下出血,有时消化道、泌尿道出血,但一般不严重。主要的危险是死胎排出后阴道大量出血,而且血不凝固,或则先有凝固,以后又溶解。

    本病的凝血象变化有:纤维蛋白原减少凝血酶原时间和凝血酶时间延长,血小板减少,因子Ⅴ和因子Ⅷ减少,抗凝血酶Ⅲ下降,有纤维蛋白降斛产物和纤维蛋白单体存在,有时可见有红细胞碎化,部分凝血酶原时间延长,优球蛋白溶解试验正常或缩短。由于胚胎或胎儿死亡后有自然排出的可能。但对死胎已稽留4周以上者,更要作凝血监测。如果无凝血障碍,可根据子宫大小采用不同的方法清宫。子宫小于孕12周可用钳刮术,要注意胎盘连化机粘成,造成手术困难而致损伤,清宫不全、出血等并发症。子宫大于12周可用催产素,但应警惕有产后大出血可能作好输血准备。清宫前数日,用雌激素增加子宫对催产素的敏感性,也是一种常用的辅助措施。

    如果凝血障碍较重,纤维蛋白原降50~300mg/dL则引产前用肝素40~50mg静注每4h1次1~2d常可使纤维蛋白原恢复至有效的出血水平,但也有人认为用每8~12h1次已足够,对死胎特别有效。然后停用肝素开始引产。胎儿及胎盘娩出即使用宫缩剂预防出血,有产后出血时应以输新鲜血为主,如不能控制可输纤维蛋白及血小板,此时肝素的应用要根据实验检查结果而定。

    (收稿日期:1998-12-15), 百拇医药